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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捆绑限售仍存在 “强制”买保险变“建议”

2017-07-24 09:23:11
来源: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济南多家汽车4S店新政落实难 捆绑、限售仍普遍存在

汽车销售新规施行近20天,记者暗访多家4S店发现,“限区销售”“强制保险”“强制装潢”等仍然存在。

7月1日正式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之前多年存在的“强制保险”、“强制装潢”等4种“陋习”进行了明确限制,针对性不可谓不强。新政施行加之销售淡季,近期12345热线收到的此类投诉总量明显减少,但仍然有多家汽车4S店存在捆绑销售保险、限定地区销售等违规行为。

1 新政落实难——

捆绑、限售仍普遍存在

或许有不少消费者认为“办法”出台后,4S店不会再强制捆绑消费了,因此为等“办法”正式施行延迟了自己的买车计划。然而,事实并未如他们所愿。

家住东营市的王先生心仪雷诺科雷傲车型已久,“办法”正式施行第2天,他便来到济南售卖雷诺汽车的一家汽车4S店试图买车。但令他意外的是,4S店的销售顾问告诉他,买车必须挂济南车牌,并且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

与王先生一样,金先生同样遇到了购车困扰。据金先生介绍,“办法”施行之前,他便看中了奔驰2017款GLC260。12日,他分别咨询了济南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万帮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等奔驰4S店,但其销售顾问均表示,购买车辆需在店内购买保险,并且需要在他们店内上牌。“不是规定汽车4S店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了吗?我再等等,新政是否会落到实处。”

2 换汤不换药——

“强制”买保险变成“建议”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连日来,记者暗访了多家汽车4S店,以了解“办法”施行近20天来各4S店的变化。

19日,记者以购买奔驰GLC260动感型汽车为由,咨询了济南万邦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销售顾问。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在店内购车有5000元的现金优惠,并且还送包括全车贴膜、脚垫等在内原价值16800元的礼包,但客户需在店内购买1年保险。

当记者咨询保险是否必须在店内购买时,该工作人员回答非常肯定。对于礼包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不要礼包也不会有更多的现金优惠,“以前都是绑定的,现在不绑定了,直接赠送。”当记者提及“办法”规定不允许强制购买保险时,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店内并没有强制购买保险,但是不买保险优惠力度会减小。“最后合同上写的也是建议客户购买保险,而不是必须。”

20日中午,记者以外地顾客的身份,来到济南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咨询卡罗拉车型时,销售顾问表示,目前该车型降价12000元,但必须上济南牌照。此外,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在他们店内购车需要买1年的保险,价格在5000元左右。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接到相关要求,并表示如果不办济南牌照,优惠力度减为7000元左右。“办法”对汽车4S店的影响不大,“新的政策几乎每年都会出,但具体实施不好说。”

随后记者在走访济南信达福特、济南天弘通力汽车销售公司等多家汽车销售公司时发现,大部分销售商均要求客户在店内购买保险,并且有部分销售公司限制顾客户籍。每当记者提及“办法”时,多数销售顾问称,对他们影响不大,如果按规定执行也可以,但购车优惠力度会较小。

3 背后藏猫腻—— 4S店可获取维修利润

有8年汽车销售经验的吴女士告诉记者,目前4S店卖车的利润并不高,有些4S店为了吸引客户,将汽车价格报得很低,甚至在赔本赚吆喝。汽车价格上没有利润,因此保险、装潢和售后变为4S店的主要盈利手段。“办法”出台限制了这些,4S店必定会想出应对之策。他们不会再在购车合同中提及“强制保险”、“搭售装潢”等内容,而是把这些内容放到自愿选择栏目里,以“建议”消费者购买的方式出现。如果消费者不同意,购车优惠就会大大减少,最终消费者还是被迫选择妥协。

吴女士称,销售顾问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是,保险能够为4S店带来比较可观的利益。4S店每帮驻店保险公司卖一份保险,店内和销售都会得到一定份额的提成。一些大品牌保险公司,会给店内30%左右的提成,而其他比较小的保险公司,所给的提成则更高。

当然这部分提成并非全是4S店得到,他们有可能给购买保险的客户打个八折或八五折,而剩余的提成会分给销售顾问一部分。

此外,吴女士表示,4S店卖保险赚提成只是盈利的一部分,售后服务是4S店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收入来源。客户一旦在4S店内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还可以为该店带来汽车维修方面的回馈。比如,在定损时受损零件可换又可修的,保险公司会优先定损为“更换”,以此让4S店获得更高利润。

4 自由有限度—— “限区销售”因“地区保护”

对于有些汽车4S店违反“办法”规定限定区域购车的问题,吴女士称,有些品牌的同一款汽车在不同地区的结算价格并不一样,这在汽车销售行业内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大城市,因为市场大、销量高,汽车厂商给4S店的政策也更优惠,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实惠。然而在小城市,4S店的结算价格就高一些,优惠力度也不如大城市。

随后记者在一家知名汽车网站上查询发现,不同地区的同类车型,价格差异比较明显。以丰田卡罗拉2017款改款1.2T CVT GL-i真皮版为例,其在济南的价格为123800元,在德州的报价为126800元,而在东营的报价则为127800元。济南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多年前他在北京买了一款汽车比济南便宜了近10000元。

吴女士称,不小的地区价格差异,会使消费者跨区购车。但如果消费者都跨地区购车,小城市的汽车4S店卖车情况就深受影响,因此这些汽车厂商就会限制购车客户的户籍,“这算是对地区4S店的一种保护”。记者在咨询明星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否可外地购车时,销售顾问随口说了一句“地区保护”。

5销售有惯性——将研讨治理解决方案

对于汽车销售商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办法”中提出,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19日,济南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多年以来形成的销售惯性,目前仍然存在汽车4S店违反规定的现象。新规实施时间不长,自从新政下来之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正在一边学习,一边治理。

该工作人员称,平时也接到了不少市民投诉,执法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大部分汽车4S店比较配合执法,并且能及时改正。对于4S店强制购买保险、限制跨区销售等情况,会向上级反映情况,研讨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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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政实施以后对消费者而言——

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

7月1日,商务部印发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着,国内汽车流通领域将起新变化。新《办法》的实施,将推动汽车流通业由原来的单一品牌授权销售转向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共享和节约成为主要特征,汽车电商等

互联网交易平台或将迎来机会。对消费者而言,新《办法》实施后,买车不用非得去4S店,销售汽车将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

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使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鼓励多种销售模式并使之合法化是新《办法》所倡导的。除了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4S店模式,大型汽车超市、汽车大卖场以及汽车网络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从而开启汽车流通和后市场多元化竞争的新时代。

新《办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介绍说,“尽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授权模式依然可能是主流,但新《办法》引入了竞争机制,让市场更具活力。”国家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这意味着消费与销售的双方自由度加大,这或将为互联网汽车领域开启一扇融合之门。 (据《人民日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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