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理财型保险产品”走俏并迅速扩大了市场。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行趋势下,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的高息具有明显的市场吸引力。然而,随着风险的增大,“红极一时”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终于迎来了监管部门的“紧箍咒”。
最近,引发保险从业者广泛关注的莫过于这条消息:险企不得开发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新产品;不得销售存续期间1年以内(不含1年)的产品;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得销售存续期间3年以内(不含3年)的产品。据称,保监会拟推动保险业大力度调整业务结构。
问题一:
高现价保险产品为何叫停?
其实,早在2014年2月,保监会就曾下发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12月初,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简称“通知”),通知对高现金值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了修订。
此次,保监会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一是将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定义从主要为3年期产品扩大到包括5年期产品(或更长);二是立即叫停1年期及以下产品;三是各寿险公司的总精算师负责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估值;四是将各家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的配额和盈利能力挂钩,而不仅仅是和注册资本挂钩,即如果公司继续亏损,则配额将下降。
“保监会希望减少对销量业绩的非理性竞争,并控制退保风险、现金流风险和中短期内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尤其是在当前资本市场较为波动的环境下。”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张经理表示,“高现金价值产品存在的风险由来已久,负债端高收益率承诺连带的成本增加对资产端的投资管理、风控等能力要求相应提高,风险的大小视投资环境和机构投资团队的业务水平而不同,并非所有险企都可很好把控。”
问题二:
手里有产品的怎么办?
“为了年底冲任务,公司推出了趸交型高收益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高、现金价值高,一年后立马可以退保且保证有不低于5%的收益率。”一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近几年年底,记者发现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高现金价值产品。有险企内部人士向记者坦言,“年底冲规模才会有这么好的产品出来,而且都是限额的,现在好多公司内部人买,大家都没有打算放长时间,准备放一年就退保,反正本金没有损失,还有不低于5个点的收益。”
面对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一年后退保即有超越本金收益的诱惑,一年后退保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与之对应的是险企退保金数量的大增。
“目前市场上很多险企都会销售一些高现金价值或者高收益的万能险产品,通常其保险期间为三到五年不等,也基本没有任何初始费用,险企在产品销售时所宣传的高收益一般在前几个月或者第一年都能基本实现,所以消费者若是选择首年退保,基本上本金不会出现损失还会额外有一笔不低的收益。若是对于高现金价值的产品,其退保后的现金价值更是白纸黑字写在上面,收益也是确定的。所以很多投保人也是抱着一种短期理财的心理来购买,很多人都会觉得反正买了一年就退保,退了还有多余的收益。”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不过,记者了解到也不排除险企对于提前退保收取相应费用,消费者在退保前需提前了解,以免本金受到损失。
问题三:
还有什么产品可以替代?
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保单短期看上去对客户更有利,迎合市场,更易于销售,不过,从长期来看,投保人获得的总收益并没有什么提高。同时,高现金价值虽然让消费者本金可以快速返还,但其保障本质却被弱化。
“第一份保险最好选择保障型保险,再选择其他如分红、万能或投连型理财产品。保险是保障,买了就是保障,如果抱着发财的心态来买不行,要抱着保障的心态。”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保险规划师宋春红表示。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在当下的理财环境下,可以选择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稳健的投资产品进行替代。
(记者 景虹)
名词解释
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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