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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强迫购物乱象抬头 新条例要直面实操难题

2016-08-16 08:50:00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亚麦

日前,国家旅游局将《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合并修订为《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条例草案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北京、云南等多地采访发现,低价揽客、强制购物等现象在暑期旅游高峰又有“抬头”之势。条例草案能否直击低价竞争、执法难、维权难等痛点,有效解决行业痼疾?

“一日游”真正游览不到1小时

清晨六点出发,晚上八点半解散,十几个小时的“一日游”行程中,真正核心区游览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大部分时间被导游安排在购物店和自费景点……这是记者8月4日在北京体验八达岭长城“一日游”的经历。

这个团费100元的“一日游”产品是记者在名为“北京金马国旅”的网站上预订的。当天一早,旅行团在集结了大约40名游客后出发。车行没几分钟,倪姓导游就要求每位游客再交150元“补齐团费”,其中还包括一处观看演出的费用。

时至上午十点半,在仅仅半个多小时的水关长城参观后,“一日游”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一日购”。记者随团被陆续带往5个涉及购物的场所,均被强制停留一定时间。

在云南,强迫购物情况同样多发。湖北吴女士日前以每人1720元的价格为全家六口在网络预订了云南8天7晚旅行团,“当时标明旅行社是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但实际上在当地接单的是云南康辉旅行社。 ”

据吴女士讲,旅行路上去的购物点有七彩云南普洱茶、翡翠、黄龙玉、藏家银器、药材馆等。“在翡翠店时,33人的团10个家庭,买了14.3万,导游之前给的指标是人均消费4000元。 ”

购物餐饮回扣最多达80%

记者发现,回扣仍然是整个违法宰客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利益驱动。在体验北京“一日游”过程中,倪姓导游在一家特产店直言:“我只在特产店拿服务费,你们消费一百我才提成5块,要是你们只消费百八十块就别回来了。 ”游客流水式参观选购后,导游就在商场出口的收银处挨个登记游客手中的购物小票。

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些强制消费中,不仅导游会给游客分配最低消费指标,而且行程也因为利益丰厚被导游分段承包。从事旅游行业近十年的岳亮说,当前,国内旅游市场强制购物最为突出的是云南等地。 “一些地方购物、餐饮商家会给导游40%-50%返点,在云南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地接社将整段行程‘卖’给导游,或者是分段‘卖’给不同的导游。导游最终通过诱导、胁迫等强制消费办法赚回扣来‘填坑’。 ”

新条例需要直面实操难题

记者梳理发现,对于遭遇 “强迫购物”后的维权问题,新条例草案第四十八条中指出,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在条例落地实施过程中,游客的取证比较关键,需要能证明是被强迫、欺骗购买,或者需要证明购买的物品是假货。这就要求游客提前保留好发票、视频等相关证据。 “取证很不容易,因为证明是被强迫还要靠录像或者录音。所以,条例的威慑效果需要通过解决实际操作问题来强化。 ” 据新华社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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