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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人才可享服务绿卡 外籍高级人才不设年龄坎

2017-01-19 07:30:59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昨天,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外办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现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按照《办法》规定,对我市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服务绿卡”。取得“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专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据介绍,《办法》按照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部门职能,将各部门人才服务政策和资源要素进行集成,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工商、税务、科研、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编制、薪酬等方面,推出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服务政策。另外,我市在各级人社部门设立 “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服务绿卡办理,综合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设立 “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绿色通道服务。

服务范围聚焦“高尖特缺”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聚焦 “高尖特缺”,扩大服务范围,实行“绿卡”服务制度。 《办法》将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归类划分为7类,包括:世界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人才、市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人才、其他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首次将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等顶尖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另外,对经认定引进的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也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取得服务绿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外籍高层次人才不设年龄坎

《办法》对人才服务政策进行了集成、拓展、突破和创新。

在出入境与和居留方面,经公安部审批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人才签证) ,对在口岸和境内申办R字签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取消来青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

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买、租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

在医疗保健方面,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在社会保险方面,在青注册的引进院所单位长期派驻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在青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本地相关政策待遇。

在岗位聘用、编制管理方面,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

(记者 徐栋)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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