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黄岛宣判

2018-09-20 08:02:18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青岛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黄岛宣判

昨日上午,青岛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黄岛区宣判——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严某某等四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同时,针对销售假药的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四人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此案中,公诉机关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冬至2017年1月份,本案被告人严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李某某出售 “神奇喘咳散”1800余包,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累计支付29400元。之后,李某某将“神奇喘咳散”和其私自购买的“大补丸”通过下线加价进行出售,并从中非法获利。

2017年8月3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搜查人员从李某某等处搜查到 “神奇喘咳散”并进行扣押。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本案涉及的 “神奇喘咳散”“大补丸”应按假药论处。

法庭审理认定严某某等四被告人构成销售假药罪,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3个月、4个月以及10个月、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到8.2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针对销售假药的民事赔偿部分,检察机关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被告支付消费者购买假药价款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对此依法判决被告人严某某等四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17.3万元,并责令四被告在全省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戴 谦 通讯员 宋国玉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芃芃]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8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