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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十项外汇试点政策 带来哪些红利?

2019-10-12 08:30:26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青岛日报聚焦|青岛十项外汇试点政策,带来哪些红利?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傅 军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的批复》,批准在青岛市范围内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改革试点,推出了十项试点政策,上合示范区再获重磅政策支持。

十项试点政策的“含金量”有多高?将如何助力上合示范区及我市的外向型企业降本增效?企业如何操作才能享受政策红利?本报记者专访了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

试点政策聚焦于资本项目外汇政策

记者:国家外汇管理局于国庆前夕批复支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开展外汇改革试点对我市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此次出台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十项试点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自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支持建设上合示范区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就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总体方向和政策取向,外汇总局支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上合示范区的特点,着手研究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思路。上合示范区总体方案通过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在外汇总局的大力支持下,提出了支持上合示范区的“一揽子”十项外汇改革试点政策,并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获得外汇总局的批复,为青岛更好发挥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提供更大支撑。

记者:这次改革试点为什么聚焦于资本项目外汇政策?

答:一方面,经过4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显著提高,经常项目已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也具有较高可兑换程度,下一步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重点是有序推动资本项目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

另一方面,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双向投资合作是上合示范区建设的四大重点任务之一,从外汇管理角度也需要为上合示范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双向投资合作营造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与国家外汇改革开放方向和上合示范区重点任务相适应,这次推出的十项外汇改革试点政策聚焦于资本项目改革试点,在简化外汇业务手续和流程、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跨境投融资灵活性等方面给予市场主体多重政策红利,也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和资本项目扩大开放积累经验。

试点政策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记者:十项试点政策主要涵盖哪几个方面?请简要介绍一下。

答:归纳起来,十项试点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在支持跨国公司做优做强方面,放宽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资格准入条件,将跨国公司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调降为超过5000万美元。

在深化外汇账户体制改革方面,取消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需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在深化直接投资结汇使用方面,一是开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的前置审核环节,企业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二是允许辖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无需经营范围中包含“投资”字样;三是放宽境内资产变现所得资金结汇管理,允许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直接结汇;四是放宽保证金使用和结汇管理,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可用于其出资、结汇支付等用途。

在提升跨境投融资灵活性方面,一是允许辖内非金融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并取消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企业在银行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后即可办理外债注销手续,无需再跑外汇局;二是允许辖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三是允许辖内企业在跨境融资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择签约币种;四是允许企业不受地域限制,在青岛市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不受企业注册所在区(市)的限制。

试点政策将有效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记者:政策实施后将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带来哪些政策红利?

答:从企业层面来看,十项试点政策简化了业务手续和流程,将有效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一是综合成本更低,取消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环节的事前审核,既可减轻企业准备审核材料的负担,也将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企业外债注销无需在外汇局和银行之间往返跑腿;便利企业直接投资登记可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办”,将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脚底成本。二是资金效率更高,外汇保证金、资产变现等直接投资外汇收入可直接结汇使用,结汇资金来源和应用范围更广,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更高效便捷;放宽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资格准入条件,更多企业有机会享受跨国公司境内外资金归集的政策红利,提升资金管理运营效率。三是汇兑风险更小,允许跨境融资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偿还币种不一致,可有效预防和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四是选择更自由,取消资本项目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以及允许调整借用外债的模式,给予企业更加灵活主动的选择权。

从城市角度来看,十项试点政策的适用范围并未限定在某一个特殊经济区域,而是青岛市全域,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涉外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投融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有助于创造更加便利高效的外汇营商环境,推动外资外贸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市“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优势,支持我市“双招双引”等15个攻势取得更大进展,助推青岛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企业如何操作才能享受政策红利

记者:试点政策获批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如何来推动政策的落地实施?

答: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根据外汇总局的批复拟定了实施细则,已经正式印发。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还将专门面向全市银行机构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政策培训,确保十项试点政策在我市尽快落地并产生实效。

记者:许多企业已经看到了报道。不少企业关心,应当如何操作才能享受这些政策红利?还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作为跨境投融资的参与主体,企业如何运用和把握试点政策,将直接影响试点政策落地和实施的效果。涉外企业应当认真研究十项试点政策,如有不明之处可以咨询业务合作银行,并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合理规划,灵活安排、用好用足试点政策。同时需要强调的是,这十项试点政策,无论是取消前置审核还是下放业务权限,都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但并没有放松业务真实性要求,涉外企业仍要保证业务合法、合规和真实,按要求留存充分证明交易真实、合规的相关文件和单证,积极配合银行进行必要的审查或事后核查检查。

记者:请展望一下试点政策落地实施效果。

答:这十项试点政策覆盖全市,含金量高,将对我市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拓展与上合组织国家的双向投资合作,扎实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政策支撑。我们相信,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银行机构的认真落实和涉外企业的积极参与下,这些政策一定会取得良好成效。

改革开放永远在路上。我行(局)将持续推动政策的落地实施和效果评估,争取将三项率先推出的改革试点政策形成“青岛经验”,复制到全国。同时,根据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新进展和涉外企业的新需求,继续深入研究新政策、新举措,积极向总行、总局争取新的改革试点政策,力争把青岛、把上合示范区打造成为对外开放新高地、改革创新新高地。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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