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市人社局权威解答: 春节加班费这么算

2020-01-21 11:22:52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青岛市人社局权威解答: 春节加班费这么算

半岛记者 刘笑笑 报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20年春节从1月24日(除夕)至1月30日(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周日)、2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据了解,2013年12月,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社局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政策相关条款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25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二)、1月27日(正月初三)这三天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24日(除夕)、1月28日(正月初四)、1月29日(正月初五)、1月30日(正月初六)这四天加班,如果没有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芃芃]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