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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20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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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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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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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要分区指引完善住房供给 加强对新市民住房保障

原标题:未来5年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

7月1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未来住房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突出居住功能,推动租购并举,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提升全体居民幸福感。

《规划》提出,未来五年,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城镇住房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住房需求、布局、品质、投资、分配结构更加优化,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房地产市场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新市民、引进人才住房需求充分保障,住房发展模式不断转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水平明显提高,住房发展与城市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到2025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

分区指引完善住房供给

根据不同区域的产业布局、土地资源、人口分布等特性,《规划》针对全市发展提出了“分区指引”的原则,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各分区以差异化的城市建设、功能提升、产业发展为引导,完善住房供给。

优化提升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该区域是青岛市行政、文化、金融、科教、商贸、商务、旅游度假为主体的综合功能区,也是青岛市历史文化风貌、滨海特色风貌集中区和城市功能疏解区。未来新增住房需求旺盛,而城市空间可拓展潜力较小。规划市南区新增住房约1万套,市北区新增住房约4.4万套,李沧区新增约5.4万套,崂山区新增住房约2.9万套。市南区和崂山区土地情况紧张,应积极结合城市更新,挖潜闲置用地,适度新建住房。市北区目前去化周期较长,需优先消化存量。

重点拓展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

该区域是青岛市城镇发展空间拓展重点区,是青岛市着力建设的科技型、生态型、人文型新城区,也是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产业升级和承接功能疏解的核心区域。上述各区是承载人口和空间拓展的主要板块。规划西海岸新区新增住房约19.2万套,新增供给超过全市的1/4,是新增住房的主要区域,城阳区新增住房约12.1万套,即墨区和胶州市新增住房约9.4万套和8.4万套。胶州区目前住房库存相对较高,需考虑优先消耗库存;即墨区、西海岸新区目前去化周期相对合理,但由于近年来供地和新建住房规模持续偏大,潜在库存较高,需结合库存变化谨慎新增住房用地供给。

远郊发展区:平度市、莱西市

该区域是青岛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平度市、莱西市新增住房约4.6万套和2.6万套。当前莱西市和平度市住房去化周期较长,住房库存相对较高,其新增住房要优先消化库存。

新增商品住房占六成多

房价是老百姓对于住房最为关心的话题,《规划》明确指出,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须坚持市场与保障结合,进一步降低居住成本,从而降低城镇化和经济运行成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大对租赁住房、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力度,激发住房消费潜力,推动实现住房发展与国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具体规划方面,未来5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年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不少于800公顷,“十四五”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积极促进住房布局与各地区人口增长和区域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提高住房供需的空间匹配度,实现全市和各区(市)房地产去化周期与住房空置率稳定在合理范围。完善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商品住房组成的市场化住房供给体系,规划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

为稳定市场平稳发展,将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向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土地计划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区域倾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根据住房需求变化,做好住宅用地需求预测和供地计划;加强住宅用地供后监管,保障土地供应真正转化为住房有效供应。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完善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健全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体系。逐步推动现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完成现房销售备案的,在一定期限内一次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价格。

2025年租赁房达60万套(间)

“租售并举”正在成为我国引导楼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提出,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提到,要构建“2×2”住房供应体系。青岛市城镇住房,按照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公共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分为租赁型公共住房和产权型公共住房。此外,合理配置各类住房供给结构,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规划》提出,要以新市民和引进人才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优化住房租购结构。“十四五”末,全市租赁住房总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达60万套(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

此次发布的《规划》中,强调分区职住平衡发展指引,通过不同类型住房空间布局引导推动城市内部实现合理通勤范围内的职住平衡。其中,优先挖掘成熟配套和交通便利地区的供给潜力。围绕年轻租客偏爱的活力商圈和消费中心,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积极挖潜地铁站点1公里范围的存量空间,新建和改造住房。

在居住品质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实现承租人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周边购房人逐步同权,逐步实现更高程度的权利公平共享。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城市空间规划同步配套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租赁需求带来的差异化教育服务需求;既有城区应逐步挖潜,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更高层次的教育同权。

加强对新市民等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6.2万套,其中租赁型3.8万套、产权型2.4万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配售2.7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7万户。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明显改善。《规划》提出,将坚持政府保障托底,统筹考虑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对住房保障的实际享有水平。建立健全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公共住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规划新增公共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

合理有序扩大保障范围,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保障力度,加强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对“夹心层”提供适当住房保障支持,实现保障。

优化多主体多渠道公共住房建筹方式,积极推动住房保障方式从政府单一供给转向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多主体供给。采取配建、集中建设和盘活存量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房源。全市范围内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按规定实物配建公共住房。按照保基本、优先满足最困难群体住房基本需求的原则,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继续严格落实人才住房配建政策,将人才住房配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住宅供地条件。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刘鹏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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