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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提示“代理退保”存多重风险

原标题:多地金融监管部门提示“代理退保”存多重风险

近年来,“代理退保”“代理维权”等保险业“黑灰产”活动高发,多地金融监管局密集发文提示称,诱导保险投保人委托代办“全额退保”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市场秩序,还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如确需退保,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

综合陕西、湖南等多地金融监管局日前发布的提示来看,“代理退保”骗局主要有以下几个套路:

其一为冒用身份、虚假宣传。不法中介常常冒充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人员,博取消费者信任后,进行欺骗性虚假宣传。同时,往往以“全额退保”“免费咨询”“代理维权”等为幌子,声称金融机构产品“有问题”“不划算”或存在“误导销售”,诱导或怂恿保险投保人进行退费、退保,并谎称由其代理可“减少损失”。

其二为阻断沟通。不法中介在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时,常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及保单情况并签署代理退保协议,后以“全权代理”之名,阻断消费者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正常沟通,控制消费者的信息和决策,切断消费者依法合规维权渠道。

其三为伪造证据、恶意投诉。不法中介利用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等心理,诱导消费者伪造证明材料,教唆或直接代替消费者向监管机构恶意投诉,向金融机构施压,达成目的后要求支付高额费用进行非法牟利。

地方金融监管机关提醒称,委托不法中介“代理退保”将给消费者带来多重风险。比如,在经济损失风险方面,“代理退保”通常通过高额收费牟利,收取退保金额20%至50%甚至更多的高额“手续费”“咨询费”,有的还会通过控制消费者账户等方式直接截留、侵占退保资金。另外,可能在消费者终止保险合同后要求“退旧投新”,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收益”“高保障”的“理财产品”形成“连环套”。

在非法中介挑唆、怂恿之下,消费者若贸然终止保险合同,将会丧失正常保险保障,再次投保时由于个人风险状况、年龄及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更重要的是,“代理退保”中的不法中介通常教唆、指使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消费者编造理由、伪造证据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干扰正常金融秩序,使消费者面临被诉讼的法律风险。

多地金融监管机关同时提示称,金融消费者应理性、谨慎决策,同时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和纠纷。

有关部门指出,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保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了解清楚产品属性、合同条款的详细内容,做到理性消费。如需退保,也应谨慎理性办理,对“代理退保”提高警惕,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的“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防止上当受骗。

“有问题首先要向保险机构或监管部门咨询,通过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和纠纷,依法合理维权。”陕西金融监管局表示,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湖南金融监管局也提示称,退保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网点柜面等渠道办理;保险合同纠纷可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或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如保险公司涉嫌违反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可通过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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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5 09:15
·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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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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