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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行“一房一码” 租房买房更安心

原标题:青岛推行“一房一码”租房买房更安心

规范存量房租售管理 营造可靠的市场环境 业主可自行发布房源信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工作的通知》,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和房源码核验工作。这一新规将于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提高市场透明度。

此次新政的核心在于引入“一房一码”制度,即每一套待售或待租的存量房屋都将拥有唯一的房源核验码。这一举措不仅为业主提供了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渠道,还通过严格的核验流程,确保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广大购房者和租房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市场环境。

房源信息管理添“保险栓”

根据《通知》要求,自有房屋产权人若要出售或出租房屋,可以选择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直接发布房源信息。同时,产权人也可委托经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进行发布。

在委托过程中,产权人与受托方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如果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出售、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统一示范文本的《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此作为信息发布的前置条件。而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进行租赁经营的,则需签订统一示范文本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方可发布房源信息。

此外,新政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发布行为予以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对存在查封、限制交易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进行出售、出租房源信息发布。同时,禁止为住房原始设计卧室或者起居室、客厅打隔断后单独出租的房间,以及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用于居住的房屋进行房源信息发布。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止因违规房源导致的交易纠纷。

为确保委托行为的规范性,自有房屋产权人在选择委托对象时,应当选择经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这些经备案的机构和人员信息可通过登录“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同时,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也被要求不得为未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从源头上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

房主亮身份  杜绝假房东

在房源信息发布要求方面,新政对不同发布主体和发布方式均有详细规定。如果自有房屋产权人以个人名义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平台”或“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以及其他网络信息平台自主发布房源信息,除了提交产权人身份证明、拟出售或出租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签署的《个人房源信息发布承诺书》。这一承诺书的签署,强化了产权人的责任意识,确保其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对于委托出售、出租房源信息的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更为复杂。除了上述规定的材料外,经实名认证的经纪人员还需提交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而经实名认证的经纪辅助人员则只需提交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发布个人出租房源信息的,住房租赁企业实名认证从业人员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这些细致的材料要求,确保了委托发布房源信息的全程都有迹可循,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证据依据。

“一房一码” 房子有了身份证

房源码核验是此次工作的关键环节。自行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屋产权人和使用固定门户网站或其他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房源码核验规则发布、维护房屋出售或出租信息。其中,《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或《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应当与房源核验码关联;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他人房屋的,其依法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也应当与房源核验码关联,通过这种关联机制,确保了发布房源的真实性,包括真实委托、真实房源、真实产权、真实价格和真实图片。

在发布房源信息前,产权人自行发布房源信息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发布出售、出租房源,都应分别在“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房源核验并取得房源核验码。只有获得房源核验码后,方可在相关线下门店、网站或其他网络信息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房源信息。而且,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在不同渠道张贴展示或发布的同一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应当保持一致,且必须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码。网络信息平台也需对同一房源信息实现合并展示,方便公众自由选择服务机构。

对于未取得房源核验码的出售、出租房源,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以及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相关房源信息。

此外,房屋意向买受人和承租人可分别通过“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上的房源码查询功能,对相关网络信息平台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出售、出租房源核验码真伪和有效性进行核验,进一步保障了交易双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进退有序” 房源成交就下架

新政还对房源发布下架管控做出明确规定,遵循房源“谁发布、谁维护、谁撤销”的原则。无论是自有房屋产权人以个人名义自行发布房源信息,还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发布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都应在相关发布渠道及时维护房源信息。对于符合《通知》中房源自动下架情形的房源信息,“青岛市存量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和“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将自动撤销下架已发布的房源信息。相关网络信息平台也有责任对特定情形的房源信息及时撤销下架。

新政出台后,青岛链家总经理任佰京表示,“一房一码” 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将从根本上保证了房源的真实,这也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机构来说,要求更高了,这就需要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帮更多的“好房子”找到买家。

张 莉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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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5 07:24
· 来源 ·
青岛日报
· 责编 ·
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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