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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按妊娠风险对孕产妇分级管理 降低死亡率

2018-10-09 07:25:58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我市发布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发生重大母婴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取消资质

据市卫生计生委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新出生44671人。其中一孩17692人,占出生人口39.61%;二孩25855人,占出生人口57.88%。昨天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我市近日发布了《青岛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 《行动计划》)。提出自2018至2020年,通过组织实施母婴安全“五大行动”,认真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今年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以下和4‰以下;2019-2020年,各项指标稳中有降,进入全国前列,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按妊娠风险对孕产妇分级管理

《行动计划》提出,在妊娠风险防范行动方面,开展风险防范进高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的“五进”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健康行为的宣教,引导其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非意愿妊娠,从源头防范妊娠风险。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要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要积极设立再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对高龄妇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尤其要加强对高龄、拟生育二孩并患有基础性疾病妇女的生育风险咨询,引导群众形成科学就医理念,理性对待医疗风险。

医疗机构应建立孕产妇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严格落实妊娠风险防范制度。

努力实现母婴零传播

《行动计划》指出,整合孕前、孕期、围产、新生儿、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各项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服务。规范有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实现母婴零传播。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根据不同风险颜色分级在 《母子健康手册》上进行标示,2018年,各区市常住人口《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率达95%以上,提高早孕建册率。

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行动计划》指出,加强高危人群专案管理。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能力,准确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实行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妇幼保健机构接到“红色”风险报告后,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重点人群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测、集中救治。加强新生儿母婴同室查房,识别早产儿等高危新生儿常见病及危重症,及时转诊。出院前对高危新生儿进行全面评估,做好出院指导。

强化危急重症救治,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强化危急状况的早期识别与早期恰当处理,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完好功能状态。建立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和供血单位联动保障机制,畅通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供血渠道,孕产妇和普通手术同时需要抢救用血时,坚持孕产妇用血优先原则。有条件的区市可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用于贫困孕产妇危急重症抢救,避免其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导致死亡。深入实施县级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提升项目,有效利用资金,持续提升基层救治水平。

建立救治协调机制。依托全市“六大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行区域救治和病种救治相结合的方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委员会,成立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急救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内的抢救工作。助产机构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出现危重病例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协调上级救治专家前往进行急救。

要落实约谈通报制度

《行动计划》中提出要落实约谈通报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母婴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任务措施不落实、连续发生可避免死亡的机构和地区进行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相关母婴保健技术资质的动态管理,对年分娩量过少或发生重大母婴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取消其资质;助产机构若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临床专科建设,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小儿推拿、针灸和中成药合理使用等系统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医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推进产后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床位

《行动计划》指出,以母婴安全为核心,在积极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市)的基础上,创建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对接。着力打造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普惠便捷的新时代健康服务格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检查结果互认、一站式服务等制度,全面推行多学科诊疗、危急重症中心、日间手术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多措并举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到2018年年底,三级综合医院产科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逐步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B超检查、胎心监护、抽血、尿检等环节,减少孕产妇往返奔波。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倡导温馨舒适分娩。 本版撰稿 记者 黄飞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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