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新版《药品管理法》开始实施:凭方售药是关键

2019-12-02 13:06:01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洛克

12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新法案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遵守本法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新法案虽以“包容审慎”的方式,为网售处方药指明方向,但鉴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网售处方药仍需严格遵循“凭方售药”的底线。

当前处方药销售环节存在“补方购药”、“无方购药”等很多违规行为。早在今年6月份有媒体对多家网上药店和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调查发现,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消费者用宠物狗照片当处方单,并下单成功拿到处方药。时隔5个月,该媒体再次对25家医药电商进行实测,结果发现仍有19家在无合规处方的情况下售卖处方药,宠物狗照片充当处方线上买药依然可行,这一系列违规操作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给患者的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在线下药店,未凭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问政山东》栏目近期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曝光:在患者没有提供处方的情况下,连锁药店店员依然将处方药销售给了患者。部分药店甚至直接替患者操作手机申请处方,对患者症状、过敏反应等情况均未问及,便替患者做出了选择,从而拿到一张并不合规的电子处方用于购买处方药。这看似是“凭方售药”,实则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而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出台后,网售处方药有望实现合规升级。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易复诊总经理马光磊认为,无论是线下药店,还是线上药店,都应做到“凭方销售”,保证处方真实性,做到线上线下一致性,这是销售处方药的基本逻辑。鉴于网络销售的特殊性,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可确保处方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确保处方来源的真实,第三方处方服务平台易复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平台在处方开具、药店审核、药品配送等方面均做到了“有凭有据”。首先,通过直连医院HIS系统,平台确保了处方来源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其次,患者凭借获取的真实处方可自主选择药店购药,而药师在核对无误后“凭方售药”,确保了销售的真实性。在患者选择送药上门服务时,配送方也需要进行患者身份和处方信息的核实,做到了“凭方配送”。易复诊平台构建的完整合规的处方服务闭环,在满足网络售药监管要求的同时,也提升了患者用药安全性和就医获得感。

凭借平台推送的合规电子处方,复诊患者可自主选择购药途径,从而破解“因药就医”难题。易复诊平台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最大程度保障了患者获取处方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便利性和经济性。患者可通过易复诊APP、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历史处方查询,并向医生预约在线复诊续方,医生则可通过图文及视频的方式了解患者状况,在线查看患者的电子病历及历史处方数据,向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伴随新版《药品管理法》的正式施行,网售处方药有望进一步有序放开,国家药监局也正在会同国家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从而更好地规范和引导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马光磊表示:“真实、规范是网售处方药良性发展的重要前提。我相信,未来随着各项举措的不断完善,第三方处方服务平台的成熟运转,老百姓看病买药将更为安全、便捷,就医的获得感也将进一步增强。”

[来源:信网 编辑:洛克]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