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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拍视频取证过程中遭丈夫殴打 家暴者该当何罪

2019-05-24 10:10:32
来源:中国之声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女子拍视频取证过程中遭丈夫殴打 家暴者该当何罪?

据中国之声报道:本周,一条“女子自拍被家暴过程”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在架设摄像机取证家暴过程中遭到丈夫殴打。广东鹤山警方证实,视频中女子的丈夫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刑事拘留,当地妇联向女子提供援助。

被打女子目前在广州接受治疗,她向妇联表示,丈夫早先也曾对自己施暴,她强烈希望与丈夫离婚,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鹤山市检察院昨天表示,已经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

遭丈夫拳打脚踢施暴致轻伤,只因关掉风扇

视频一开始可以看到女子调整摄像头,旁边有一名幼童。随后一名只穿内裤的男子进屋,对女子拳打脚踢。人倒向画面外,只能看见挥动的胳膊和挣扎的双腿,听到女子和幼童的哭喊声:“救命啊……”

施暴过程持续约一分钟,男子对女子指骂一句后,摔门离开。

视频中女子:“老天啊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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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警方证实,视频中的夫妻来自汕头,在鹤山市共和镇经营一家大排档。17日凌晨遭遇视频中所见的家暴之后,姚女士在当天报警。鹤山公安共和派出所的汤教导员介绍:

“她打110报警,我们的民警到她当时接受救治的共和医院了解情况。她当时身边有家人陪护,包括男方的家属也在现场陪护。”

43岁的陈先生也承认殴打妻子。

派出所工作人员:“我们当时把男子传唤到派出所的办案区进行了讯问,他对相关的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网上有传言说打断了三根肋骨是真的吗?”

派出所工作人员:“骨头上是有损伤的。”

鹤山警方介绍,在事发第二天,5月18日,也就是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之前,已经对陈先生刑事拘留。处罚的一个依据就是法医鉴定结果:姚女士的伤情达到轻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派出所工作人员:“因为这个伤情鉴定是轻伤,我们现在对嫌疑人是予以刑事拘留,而如果伤情没有达到轻伤,有可能是治安拘留。”

北京青年报引述鹤山市妇联工作人员说,姚女士表示丈夫此前也曾经对她施暴,视频中的殴打是生活琐事引起。

妇联工作人员:“她就是说当天他们在出租那里,天气太热了,她的丈夫开着风扇睡觉,然后她把插头拔掉,想煮粥给儿子吃,把老公热醒了,就是这样一个小事情吵起来。(她老公)一开始没有打她,只是口头上说‘你信不信我打你’,她刚刚把摄像头调好,她老公就来打她了。”

检察院已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鹤山市妇联副主席朱美蓉告诉中国之声,妇联得知事件后在5月21日跟姚女士通电话,5月22日又聘请法律专家和心理咨询师一起探望转院到广州的姚女士。姚女士在电话中曾经提及希望离婚,但目前首先是养伤。

朱美蓉:“第一天跟她电话联系的时候,可能她当时情绪比较激动,说了离婚,但是后面现在她还在养伤阶段,现在还不想说这个事情,下一步就是等到伤好了之后再说。因为这个是需要她本人的意志,我们谁都不能替她做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实施以来,媒体报道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显示,当事人主张存在家庭暴力案件较多,法院最终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案件比重小,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执行存在一定困难,一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因为证据不足被拒绝。

而这次有直接视频证据证明家暴行为发生,并通过网络传播引发社会关注,是罕见的案例。

鹤山公安共和派出所的汤教导员介绍:

“下一步我们会跟检察院和法院沟通,他们会进行进一步的具体事实认定,我们负责全面的搜集证据。”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昨天表示,已经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当事人的孩子目前由老人照看。

[来源:中国之声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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