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村庄管理 自然资源部明确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为地方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提供指引。
自然资源部表示,我国村庄类型多样、地区特征差异显著,发展阶段不一,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但没有规划,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村民建房又缺乏规划依据。因此,通过“通则式”管理规定填补规划管理空档,能够起到给基层减负松绑、提高实效,让干部好操作、村民看得懂的效果。
自然资源部强调,经评估无需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适用“通则式”管理规定。“通则式”管理规定一般以县为单元,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有条件地区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复的,纳入相应层级统一审批,已批复的可单独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自然资源部同时要求,各地在编制相应规划时,要建立正负面清单。将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禁止商品住宅开发等政策规定明确的限制和禁止行为纳入负面清单。与此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预留一定用地规模不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作为“留白”机动指标,制定指标使用正面清单,提供给有特殊选址要求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等乡村公共服务设施。
(总台央视记者 杨潇 金晓曦)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王荣]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