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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家庭困难儿童上幼儿园有资助 每年1800元

2017-10-11 09:00:14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王世锋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家庭困难儿童上幼儿园有资助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1800元 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

教育精准扶贫很受关注。昨天下午,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鲁兵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解答在学生资助方面的疑惑。他在网谈中提到,家庭困难学生读幼儿园也会有政策资助,普惠性幼儿园3岁至5岁在园家庭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18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

家庭困难儿童每年资助1800元

网谈中,有网友提到目前幼儿园能享受免保教费的都什么条件?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鲁兵表示:“经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在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这三类情况可以申请免保教费。”

他还就网友们关心的资助额度做了解答。他表示,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18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残疾幼儿、孤儿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不低于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于民办幼儿园能否申请助学金的问题,鲁兵表示根据教育相关行政部门认定,规范办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也可以申请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家庭困难寄宿生获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也是网友关心问题。对此,鲁兵在访谈中提到,目前,我市义务教育段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费配发《新华字典》和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在免除杂费的基础上,又免除全市义务教育段73万学生的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

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为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配齐《新华字典》,以后每年度都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及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转入我市的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每年为城乡所有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为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寄宿生总数的30%。

普高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针对普通高中学生,我市也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资助比例为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免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我市在国家免除范围基础上,免除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学杂费。

中职学生资助方面,我市按照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资助范围为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涉农专业学生100%;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0%。对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除此之外,我市针对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记者 王世锋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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