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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老师谈“能否迟交作业”辩论:盼理解规则意识

2018-10-23 08:48: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大二学生晚交作业写论文论证合理性 老师写法学专业文章予以回应

师生法学辩论“能否迟交作业”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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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寅翔副教授在给大二学生上刑法学的相关课程

“如果你能找一两个角度,论证你迟交作业的合理性,我就接受你的作业。”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一同学因故未及时上交作业,写文论证“迟交作业的合理性”,没想到其授课老师——法律学院副教授马寅翔写了一篇《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来回应许同学,师生之间一来一回的精彩“辩论”走红网络。最终,马寅翔老师接受了这份迟交的作业,他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之所以如此“回复”,是希望学生能够理解规则意识,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

学生错过交作业时间

想请老师“共担风险”

许同学在华东政法大学读大二,今年是她第一次选修马寅翔老师的刑法案例课。许同学告诉北青报记者,马老师的课安排在15日晚上,连着四节。马老师在第一节课开始时说课间交作业,“我开始以为老师会在某个课间再说一次,然后大家统一上交”。

没想到,接下来的几个课间,马老师都没提到交作业的事。下课后,许同学和其他同学一起离开,“我想着可能下次课再交”。许同学说,直到和其他同学讨论下次作业时,她才知道原来在她去卫生间的一个课间,其他同学都已经上交了作业。

据许同学介绍,马老师刑法案例课成绩是由几次平时作业的平均分产生,因此,一次不交作业会影响到最后的成绩。发现只有自己没交作业后,18日,许同学在课程群里询问马老师能否迟交,马老师回复因为已经多次提醒所以无法迟交。许同学解释:“我们对课间交作业这个表述存在分歧,针对这样的重大误解,可不可以共同承担风险?”

学生写论文论证“合理性”

老师以法学专业知识回复

在许同学提出“风险共担”后,马寅翔在微信群中回复:“全班192名同学,独独你要误解我,从发生概率来看,显系过于异常,属于异常介入因素,足以排除你迟交作业的合理性,所以,让我背这个大锅,‘臣妾做不到啊’。”不过马寅翔随后提到,如果许同学能够找角度论证自己迟交的合理性,他就接受许同学的作业。

许同学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这份作业自己确实用心写了,只是因为去了一趟卫生间就交不了,“有点心疼,想再垂死挣扎一下”。为了写好这篇文章,许同学也询问了其他同学,大家给她提供了不少角度,最后她用三个多小时写完了这篇《论迟交作业之合理性》。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许同学从民法、刑法等多个角度论述自己迟交作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提交多个证据,找到多位同学帮她作证。当晚10点左右,马寅翔老师在群中回复一篇《关于“迟交作业案”的归入法分析》,用刑法中归入分析法论证补交行为是否具有合理性以及能否接受许同学的作业,并在最后得出结论,“就补交作业行为而言,在客观上不具有形式合理性,但在实质上并不违背公平原则,因此,该份作业补交视为有效,本次成绩不受任何影响”。

师生争辩走红网络获点赞

网友评论“事虽小,理不轻”

师生就迟交作业的精彩争论很快走红网络,网友们纷纷为这生动的法学课堂点赞。有网友评论:“非常好,这才是最合理的教育方式和思考方式”。还有网友评论:“事虽小,理不轻,作为法科学生,对规则应抱有足够的敬意。”

许同学告诉北青报记者,看到马老师回复自己时特别紧张,“手都是抖的”。因为马寅翔回复的前半部分论证的都是迟交作业不具有形式合理性,“像中学查成绩似的,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当发现马老师不仅接受了自己的作业,并且不扣任何评分,许同学觉得特别惊喜,也被马老师的用心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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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在微信上讨论能不能迟交作业

对话

马寅翔:出难题是考验 给回复是尊重

执教四年来,马寅翔说自己的教学理念就是师生间平等对话。这次许同学面对老师抛出的难题,不仅没退缩反而认真地从专业角度作出论证,作为老师,他有责任给同学做出回复,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例子,提高学生的规则意识,学会把法学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

北青报:为什么会想让学生找角度论证迟交作业的合理性?

马寅翔:这个同学不是说一开始没写,后来想补写一个交上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肯定不符合要求。但这个同学之前也说她已经写完了作业并且带到教室,只是因为疏忽没有交,我想这也是情有可原,就想给她一个机会让她为自己晚交作业提出一些正当理由,也能考察她是不是能把所学内容运用到为自己辩护上。

北青报:有想过这位同学会这么回复吗?

马寅翔:我一开始设想过会有两种结果。第一就是我把问题抛出来之后学生可能觉得自己不占理,也就自动放弃了。但这个同学韧性还比较强,我抛出一个难题后她还是接招了,只是我没想到她会写得这么长。

北青报:为什么会用法学的方式再回复这位同学?

马寅翔:因为她当时也是发在有三百多个同学的大群里,而且写得很长,我觉得这个事处理不妥当的话可能会产生很负面的影响。思考之后,我觉得不如用我上课讲过的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来解释这个问题,也是以这种方式把法律知识活学活用到生活中。当然出发点还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最后也做出了对学生有利的处理,现在看来绝大多数也都能表示理解。

北青报:有人认为补交作业这么一个小事,双方是不是有必要写这么长的文章来论述?

马寅翔:我觉得这是我们教学过程中一个常见的过程,老师也是希望用这种方式考查学生对某个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而老师回应学生也是出于尊重学生。许同学的文章写得很长,而且从形式上来看还是比较专业,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一两句话打发她,是对学生的不尊重,也没办法让其他同学理解我为什么又接受了她的作业。

北青报:除了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还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吗?

马寅翔:除了考查同学对知识的掌握,我觉得这样回复也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我在回复中也明确指出了,这个同学没有注重对提交时间这样一个规则的遵守,哪怕你写得再好,但是没有按时提交,从程序、行为规则来说也是一种违背。本身我们就是教授法学的,而法治的核心就是规则之制,这样也能让学生明白,规则是如何在我们生活中得到贯彻,以及如何利用规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这比在课堂上讲那些离学生很远的案例效果要好。

北青报: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还会坚持这样的做法吗?

马寅翔:我一直坚持老师和学生之间应该是平等对话的,但是具体形式的话可能不一定会采取这种文字化的表达。我的教学理念就是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就出现的争议问题做一些平等的对话,以期合理地解决。

北青报:在与学生的沟通中出现了一些网络流行语,是有意这么做的吗?

马寅翔:现在很多大一、大二的学生都接近00后了,他们的生活本身也比较娱乐化,如果用我当学生时候老师那套教学方法来教现在的学生,效果可能不是那么好。因此,我就想找到和学生之间的共同语言,后来我发现引入一些网络流行语,是可以调动学生积极性,是可以把原先比较枯燥的知识用有趣一些的方式传授给他们。这次回复之前,也专门选了一首歌发给学生,前面严肃的论证过后,我也加了分割线写了一些相对抒情的内容。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张月朦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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