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6日讯 张女士在观看“电视购物”节目时,通过节目提供的电话订购了一台吸尘器,11月14日吸尘器送到后,张女士感觉不满意,11月16日致电“电视购物”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张女士:我也没打开没用过,我就是仔细想了想这种吸尘器,我用不惯,我不想要了,还不行吗?
客服:大姐,哪能买了东西想退就退啊,没有质量问题,我们是不退货的,您多用几次就习惯了。
张女士:可是,我听说不是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客服:那是指网购商品啦,我们电视购物不一样。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据《消保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消费者要求无理由退货,要注意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期限,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刊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编辑:亚麦]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