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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吸毒贩毒获刑八年半 青岛毒品案数量逐年增加

2014-12-22 10:39:09
作者:姜豪
责任编辑:每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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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公务员的工作,却从吸毒开始走向了贩毒的道路;开出租车虽然辛苦,但养家糊口还是不成问题,染上“吸两口”的毛病,连家也不管了……记者日前梳理本地两级法院宣判的涉毒案例发现,吸毒、贩毒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涉及的人员行业也越来越广,而且已经有明显的“平民化”趋势。与罪不可赦的大毒枭们相比,他们往往都有着平常人的生活,没想到因为一时之快,走上了这条邪恶的道路。

公务员吸贩毒丢了工作

王某是一名市北区的公务员,2013年5月份,与吸毒人员孙某某在镇江路12号惠合园商务宾馆320房间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警方从王某的房间和驾驶的车辆中缴获毒品12包,共计15余克。就这样,因为吸食和贩卖毒品,丢了公务员工作。被公安机关拘留取保候审期间,王某却前后三次向毒友贩卖冰毒,为了安全,贩卖毒品时,王某多次更换地点,获取毒资600余元。2014年1月,王某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从车中缴获毒品近20克。经市南法院审理,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后经二审维持原判。

的哥公交司机贩毒获刑

杜某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3年4月份,他收到毒友王某的嘱托,要他到邮局取一个包裹,这个包裹内夹藏着冰毒,是王某从成都购买的,重达400余克。随后,杜某某把该包裹送到了台东某小区王某手中,并花费5000元购买了10克冰毒。为了赚钱,2013年4月末,在自己住处附近,杜某某以300元的价格售卖了0.3克冰毒,后来在流亭飞机场附近,又将手中10小包冰毒,以每包600元的价格卖给替班司机的朋友,获取毒资6000元,前后共贩卖了冰毒达10克。经市中院审理,杜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辛某原是青岛公交电车公司33路车队的一名司机,2014年3月,在青海路和大港纬二路路口东南角处,辛某从吉某某(另案处理)处,花费500元购买了一包0.6克冰毒。后来辛某将一包0.3克的冰毒卖给了毒友,获取300元毒资。经李沧法院审理,辛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个体户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张某是一名个体业主,从2013年9月份开始,在青西新区的住处,张某容留多人共同吸毒。在第一次,张某拿出300元购买的冰毒,容留王某某(另案处理)、钟某某(另案处理)共同吸食一次冰毒。同年10月份,张某再次在自己家中,容留上述两毒友共同吸食毒品。之后,张某不间断地容留毒友吸食毒品,前后累计达13人次。经黄岛法院审理,张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毒品案数量逐年增加

12月21日,记者从两级法院了解到,2014年全市法院对5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117名涉毒人员进行了宣判 ,并且对一起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毒犯执行了死刑。近几年来,毒品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涉案人员和毒品数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并且,毒品犯罪常与黄、赌、抢、盗、枪甚至是黑恶势力犯罪等相关联 ,社会危害性更是越来越大。山东省文卓律师事务所的张钢律师表示,吸贩毒人员已经明显呈平民化趋势,从所从事的职业可以看出,有农民、个体经营户,也有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同时也有部分知识分子和公务员。“因为涉毒,家庭破裂,工作丢失,个人身体虚弱、精神分裂。毒品,无论对于社会还是个人,危害都非常大,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不沾、不染、不吸第一口,远离毒品。”张钢律师说。记者 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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