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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花园不在合同体现 算公共区域说拆就拆

2015-01-15 09:41:52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对于选择多层和高层的购房者来说,一楼并不是理想的选择。于是,不少开发商便打出“一楼赠送私家花园”的噱头吸引置业者,但这样赠送的花园,往往会给以后的购房纠纷埋下伏笔。近日,正打算买房的王先生拨打了早报置业维权热线82933799反映,位于即墨的中航·龙山上苑项目售楼人员口头承诺买房可以送花园,但赠送面积不能写入购房合同。于是,他在心动之余又有些犹豫,一时间不确定房子该不该买。

在此,专业人士提醒,赠送花园应在补充协议中有明确清晰的规定,最好配有平面图及详细约定。

业主:

这样的“赠送”不放心

市民王先生在看完即墨龙山上苑项目后向置业顾问表示:“年轻人一般都喜欢住高一点,但是老人不一样,一楼不仅上下楼方便,而且还有赠送花园,的确令人心动。”

据置业顾问介绍,根据位置以及房屋面积,龙山上苑的“赠送”花园面积从30平方米到140平方米不等,但是赠送的花园没有产权,也没有任何明确协议,置业顾问给购房者的唯一口头承诺是交付的时候,开发商会把“花园”用绿植修葺起来,业主可“放心”入住。

其实,这样的口头承诺很难让业主放心。王先生说:“将来自己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能够证明‘花园’归自己使用,一旦遇到花园变为公共绿地,或者花园面积缩水等,连维权依据都不具备。”

开发商:

“花园”不会写进合同

针对“赠送”花园是否写进合同等问题,笔者拨通了中航龙山上苑售楼电话,一名女性置业顾问称,项目一楼确实赠送花园,但是具体面积不确定,而且赠送内容也不会写入购房合同中。当问及是否有其他书面协议时,对方称自己也是刚刚调任到该项目,具体情况还需向其他同事落实。一经落实后,将会给笔者反馈。

然而,截至发稿时,笔者并未得到中航龙山上苑项目售楼处人员的任何回复。

律师:

约定应在合同中体现

一位长期从事房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告诉笔者,开发商“赠送”的花园一般是赠送的绿地使用权,而且这种“花园”大多数情况下是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一旦房子交付后赠送的绿地归物业管理,享有赠送绿地的业主若想对花园进行改造或利用,则需要经过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除非个别绿地是在楼上阳台投影范围之内。

在此也提醒购房者,一旦遇到开发商售房时存有“赠送花园”等承诺,就应该将赠送内容明确写入合同中,以免入住后遇到不必要的纠纷。

“私家花园”遭强拆

从法律上来看,普通的售楼广告和置业顾问的口头承诺如果不构成要约,开发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任何细节都在合同上或者补充协议里应该有明确清晰的规定,比如赠送的绿地最好配有平面图及详细约定。

其实,开发商赠送花园的类似纠纷在其他项目是有先例的,例如李先生在买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一楼将赠送逾50平方米的私家花园,但该承诺并没有写进合同文本里。然而,当小区物管重新设计小区道路,道路正好穿过李先生家的花园,物管表示花园是公共面积,李先生只是暂时使用,必须让位于物管处的新规划。于是,随即强拆了李先生的“私家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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