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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街头现离奇惨案 空面包溜车撞死七旬老太

2015-08-26 08:26:34
责任编辑:光影
飞来横祸谁之过
飞来横祸谁之过

8月25日上午8时15分许,市北区嫩江路丹东路路口附近发生一幕惨剧,一七旬老太在嫩江路上由东向西步行下坡时,被一辆从嫩江路辽北路路口附近溜下的面包车从背后撞向了面前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事发时,两辆面包车上均没有人。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老人已经身亡。目前 ,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七旬老太两面包车间殒命

8月25日上午,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反映称,市北区嫩江路丹东路路口附近,两辆面包车在错车时挤死一名老太。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往现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赶到时,第二辆面包车已被拖车拖离现场,事发地嫩江路西头南侧门头房外仍有三两市民议论着事发时的经过。

现场地面上仍能看到破碎的面包车尾灯,一大一小两处血迹于路北侧清晰可辨。较大片的血迹被白色画线包围。

据附近门头房商户介绍,老太并非被两辆错车面包车挤压身亡,而是被一辆面包车撞向了另一辆面包车后,伤重殒命。从市民拍摄的事发时的现场照片看,一辆银色长安面包车尾部左侧出现凹陷,保险杠部位受损。一辆金灰色五菱面包车车尾左侧发生变形,紧贴五菱面包车左后轮的地上,就是面积较大的一处血迹。

据自称目睹了事情经过的宋大爷介绍,当时他在距事发地点约70米的坡上,“我听到有人喊‘车跑了’,我转身一看,一辆面包车正往下滑,开始的时候车速还不是很快”。宋大爷称,当看到面包车向坡下滑去时,他便扯开嗓门大喊“快躲开,有车!”几位正在路中央行走的市民才得以及时避开,躲过一劫。

“嗓子都给我喊破了,”宋大爷说:“快滑到坡底的时候车速已经很快了,我看到有两个人马上就要被撞上了 !我接着喊,老头可能听见了,躲了过去。老太太可能没听见,然后就是‘嘭’的一声。”说到这宋先生闭着眼睛别过了头去,“真惨,我都没敢看”。

据宋大爷描述,肇事银色长安面包车辆车尾向西滑下,在滑行了近一百米后已经达到一定车速。老太太和一名老头儿自东向西步行下坡,另一辆金灰色面包车车尾向东停于嫩江路路北,银灰色面包车将老太撞向了金灰色面包车。

两辆面包车上均没有司机

据附近经营着一处门头房的市民介绍,肇事银灰色面包车在溜车前停放在嫩江路辽北路路口附近,停车位置与事发地点有近一百米的距离,“当时车好像停在路边卸货,可能是没拉手刹,后来车就溜下来了”。当记者询问银灰色面包车车主的去向时,这位市民告诉记者:“车溜下来的时候,车上没人,车主已经被交警带走了。”

事发时停在嫩江路路北的金灰色面包车上也没有人。正对事发点的一家门店内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先是听到‘嘭’的一声,后来看到一位60来岁的老大爷一个人就把面包车推开了,老太太侧身躺在车下,头朝西北,那处较大一摊有血的位置就是老太太头的位置。”据了解,老人已年逾七旬,随后被送到位于江苏路的青大附院,老太是青大附院一名退休员工。

事发现场人行道通行不畅

据了解,事发时金灰色面包车所停的位置距嫩江路丹东路路口约15米

随后,记者沿着嫩江路一直向东步行到了嫩江路登州路路口。一路上记者看到,许多车辆都横着停放在路北的人行道上,路边甚至还停了两辆僵尸车。但记者并没有在嫩江路上看到白色或蓝色的停车线以及任何收费停车的标志。

附近居民介绍,此处有一个早市,很多商贩直接将路北侧的人行道当成自己的摊位,或在人行道边摆摊或直接把车开上人行道将货车的翻斗当成摊位。“人行道被占了,我们只能贴着人行道的边走,车就从身边开过,太危险。”附近市民抱怨。

8月25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到了市北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事故责任到底如何划分

人走在车行道上,被一辆无人驾驶的面包车撞向另外一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造成重伤最后导致死亡的,应该如何确定责任划分?

为此,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咨询了颐衡律师事务所的丛伟律师。

“现在的主流观点认为,因溜车导致了严重后果的事故也算是一种交通事故。我认为本案就应当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来。第一,先由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看看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行人有没有责任?停在那里的车辆有没有责任?溜车的有没有责任?然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来划分刑事或者民事责任的承担。”丛伟律师说。

如果车辆的所有者与事故当中车辆的实际使用者不是同一人,又应当怎样确定责任划分?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对公司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犯了‘交通肇事罪’,那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是谁造成谁买单,在本案当中,如果车主和司机不是同一人,我认为车主一般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民事责任就不好说了,”丛伟律师说:“你把车借给的这个人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比如你明知他是个未成年人或者没有驾照,他不具备驾驶条件和资格,而你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那最后就需要由你对自己的这种行为造成的结果进行承担。”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记者手记:离奇惨案别再发生

接到线索赶到现场前,我根据线索人反映的情况及以往经验做了不少预设:肇事司机是不是涉嫌酒驾?肇事司机是不是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是不是老人出现在了司机的视野盲区?直到达到现场,向事发地附近的市民了解了大体情况后我才更加坚定地确信:热线记者在赶到现场前所做的任何“准备”都是徒劳 。从来没出过这种交通事故现场,“肇事车辆”竟然真的只是“车辆”。我希望当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有了明确的结果后,这件事可以不再用“飞来横祸”来描述。我希望,此事之后,青岛可以路路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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