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市民刘女士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原房屋拆迁,拿了拆迁款想要买新房,但是却需要一个原房屋房产注销证明才能享受国家对于拆迁户规定的契税减免优惠政策。不过当刘女士想去有关部门开这个证明的时候,对方却说现在还开不了,这可让刘女士犯了难。
“我以前是住在李沧区永安路60号,后来该片区域拆迁,我们也在今年10月底的时候交了房。”刘女士对记者说道,“交完房没多久,我们就顺利领到了70多万元的拆迁款,并且在拿到拆迁款之前,我们就看中了一套房子,所以在领到钱之后,我们就打算立马用拆迁款买下那套房子。”
刘女士本以为前期事情办得挺顺利,马上就可以买新房入住了 ,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个难开的证明,却让刘女士迟迟不能签约买新房。“因为我们是拆迁户,按照国家规定在我们买新房交契税的时候,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刘女士说道,“我去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过,享受这项优惠政策需要提供几份材料,其余的几份材料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但是就是原房屋房产证注销证明让我犯了难。”
据刘女士介绍道,这个证明需要去到负责他们这个拆迁项目的李沧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开,但是当刘女士去到那里想要开具这个证明的时候,对方工作人员却对刘女士说道,因为他们内部之间各部门沟通协调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现在开具不了这个证明。
记者查询到,根据我们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拆迁户申报减免契税,凡减免税证明资料齐全、规范的,可实行征收窗口审核、即时办理。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享受契税优惠需提供以下拆迁资料:《拆迁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货币化拆迁补偿协议(原件)、银行专用拆迁补偿款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被拆迁房产权属证明文件。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刘女士到现在还开不了这个证明呢?随后,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李沧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刘女士的这个项目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小问题,所以现在还开不了这个证明。
因为负责刘女士拆迁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在,具体情况他也并不清楚,不过他对记者表示会让那位工作人员回来之后及时联系记者。但是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对方都没有联系记者,本报也将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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