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崔女士通过海林居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签完合同之后却发现,这个房子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就想退房。虽然原房东已经把定金退还回来 ,但是中介却一直不肯退还,说是抵做中介费,这让崔女士不能理解。
退房定金却不退
2015年12月,崔女士的父母想要买一套二手房,所以就找到了位于市北区哈尔滨路上的海林居房产信息服务部。“当时中介的工作人员领着我父母看了一套位于徐州路上的一套房子,那套房子采光比较好,厨房也很大,所以我母亲一眼就相中了,当天就定下来花90万元买这套房子。”崔女士说道。
父母相中之后,第二天崔女士也在中介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看了那套房子,觉得没什么大问题于是交了3万元定金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但是签完契约之后崔女士却发现了问题。“买的这套房子本身确实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在楼下却有一个违法建筑,里面还有灶炉没有拆除,所以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崔女士说道。除此之外,崔女士还解到,所购买的单元也曾经发生过坠楼事件。“买给老人住的房子,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是挺晦气的,如果中介当初和我们说明白,我们也不会这么痛快就把这个房子给买下来,肯定要仔细考虑一下。”发生过坠楼事件,又有安全隐患,所以崔女士一家决定退房。
但是崔女士据此事找到中介的时候,对方却不承认房屋有问题,不同意终止契约。没有办法,崔女士也向工商局进行了投诉,最终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契约终止,房东退还了定金15000元。但是在中介手中的15000元,对方却始终不愿意退还。“中介和我说是我单方面毁约,所以定金不退,抵做中介费了。”
律师:先鉴定有没有质量安全问题
中介的说法让崔女士无法接受。“这是他们隐瞒在先,所以我才毁约,并不是有意而为,所以这笔钱肯定要退给我。”崔女士说道,“并且契约上约定,中介服务成功有效时我才需要支付对方中介费,现在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契约终止,所以肯定不能给对方中介费。”
那么,事情真的像崔女士所说的那样吗?记者据此事联系到了海林居房产信息服务部的工作人员王女士。对于这件事,王女士表示他们中介方没有任何责任,是崔女士无理取闹导致契约终止,所以不退定金没有任何问题,除此之外,则不愿意向记者表述更多。
随后,记者也联系到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李律师,李律师表示在这件事情当中要先看房屋到底有没有安全质量问题。“首先,如果因为晦气才毁约,那么只能说是中介方工作有瑕疵,但是契约还是有效的,崔女士不想买房子的话就属于单方面违约,定金不退没有任何问题。”李律师说道。
其次,如果中介方故意隐瞒房屋有质量安全问题,那么是因为中介的原因才导致契约终止,所以定金肯定要退还崔女士。“房屋到底有没有安全隐患、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影响崔女士一家入住,这个问题不是崔女士和中介方说的算,而是需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李律师表示。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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