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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未搬走房东带人进屋砸墙:不想住就搬走

2016-05-04 02:51:49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光影

“签合同时说房屋内的所有设施都可以使用,在没有任何书面和口头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违约找人砸厨房。”5月2日,有网友发布微博反映了自己和房屋中介就租房产生的一起纠纷。金鸿达不动产工作人员称,租户租房合同已经到期。租户称虽然没续签新的合同,但自己有续交房租。中介和租户之间到底谁对谁错呢?

2015年10月,市民刘先生通过位于苗岭路9号裕龙科技公寓内的金鸿达不动产,租了小区内的一套套三房子的单间。此前,刘先生和对象一直租住得很顺利,但问题在今年五一期间发生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5月1日当天,有一名老者带工人来到房屋内对厨房进行改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中介口头承诺说房间里的洗浴和厨房设施都可以正常使用,而且合同里的条款里也有明确规定。他们在没有书面和口头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就来砸厨房,”刘先生说:“他们的意思好像是要把厨房改成一个单间再出租出去。要改造厨房增加收入这个我也能理解,但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不通知我就私自改造。我认为这是他们的单方面违约。作为一个房屋中介机构,最起码的是得有信用吧?”刘先生还同时提及:“那个老人的态度很差,说我愿意住就住,不愿意住就再找个房子搬出去。”

5月3日下午,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刘先生所说的金鸿达不动产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李先生在查询了相关信息后表示:“他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了 ,所以合同里的条款已经不具有效力了。”李先生同时提及到的一点证实了刘先生的说法:“改造厨房是想改成单间再出租出去,增加一部分收入。这个我们也征得了房主的同意,之前也有过这种的改造情况。”

在刘先生提供的租房合同上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看到,这份租房合同的期限是从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4月8日。刘先生还告诉记者,房租采用季付并押一个月房租的形式。“合同到期了我没有续签,原因是中介说如果再签一次合同,我还得再交一次中介费。”刘先生同时称,虽然没有续签新的书面合同,但他续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并拿到了中介出具的收据。

中介和刘先生到底孰对孰错呢?城市信报/信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认为,虽然双方没有形成新的书面合同,但租户续交了房租,双方实际上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应当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中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我认为这是中介机构的单方面违约。”李律师说。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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