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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爆裂跑水3000多吨 近2.5万水费由用户负责

2016-10-12 09:31:53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曹红红
责任编辑:光影

一个月3564吨水 ,水费24948元……近日,岛城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天价”水费单 。10月10日,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自来水公司给他开出了一张24948元的水费单 ,令他无法接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王先生在江西路逍遥居小区有一处网点房出租了出去,日前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抄表时发现水管爆裂导致水表停止运转,最后的数字显示一个月的时间租客用水高达3564吨。根据一吨7元的收费标准,王先生及其租客需要缴纳水费24948元。10月11日,记者联系了青岛水务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根据《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水费的确应该由王先生承担。

水管爆裂产生“天价”水费

“这月抄表的人来抄表的时候发现的,地井里都是水,水表已经不跑了。”王先生告诉记者。王先生的网点房实行的是一户一表,但是与其他人不同的是该网点房的水表距离网点房一百多米,并且是地下管道铺设。10月8日,抄表工作人员到王先生的网点房进行抄表,虽然地面上一如往常,打开地井却发现了异常 。地井里积满了水,水表已经坏掉,最后的数字显示一个月的时间该网点房用水高达3564吨。抄表工作人员初步得出管道爆裂、大量水渗入地下的结论,并告知了租客,表示第二天将来更换新的水表。

跑水三千多吨,难道租客一点都没有察觉吗?王先生告诉记者,约十几天之前,租客曾向他反映水管水流量较小。“门前有个井盖上写着‘水’,我们以为是这个井的问题,就请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来修,结果人来了说这不是他们的井,就没弄 。”王先生告诉记者,没想到十几天竟发生这种事。“来换水表的时候,工作人员就跟我们说水费需要我们自己承担。两万多可不是个小数目,怎么承担?”

过表后管道用户负责

“天价”水费为什么由用户负责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联系了青岛水务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青岛市供水条例》,过表后管道属于用户所有,使用、维修都是用户负责。”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王先生的网点房管道爆裂位置位于水表后的管道,该段是属于王先生所有,因此出现爆裂漏水情况也应该由王先生负责,产生水费自然由王先生承担。那么水表为什么被安置在离用户那么远的地方呢?“至于水表位置就根据建筑形态设置,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开发商建设时候管道与我们的管道相交在哪里,水表就设置在哪里。”该工作人员说,“水管爆裂这属于不可抗力,我们也是按规定收费。”是否真的如该工作人员所说呢?记者查阅了《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九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用户用水设施由其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对其管理维护的供水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损坏的,供水企业应当在发现或者接到报告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根据工作人员的说法,以水表为分界点,水表之前都属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水表之后便是用户用水设施,由其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

对于忽然出现的“天价”水费单,王先生打算怎么处理呢?“要求是半个月内交上,再想想办法吧。”王先生无奈地说。

城市信报记者 曹红红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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