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清明节祭祀注意:可燃祭品一律不得携带入林

2017-03-24 09:26:53
来源: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青岛发布清明节防火通告 可燃祭品一律不得携带入林

23日,青岛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调度会议。会上强调,清明期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实现“全年无火情,有火不成灾”的目标。

就做好清明期间的防火工作,会议强调要狠抓“五个落实”。

领导指挥要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任务和要求落实到镇街、落实到村社、落实到最基层,全域统筹、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严防死守要落实。要按照市政府《关于禁止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一律不得携带火种进山,一律不得携带可燃的祭祀品入林,一律不得在林区及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当地干部和护林员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做好日常和重点区域巡查,采取专人盯防,死看死守,彻查隐患。

应急处置要落实。全面进入一级战备,强化各环节保障能力,做到科学预防和处置。

压实责任要落实。落实市级责任、落实区市责任、落实森林防火战区的责任、落实社区村居责任,注重关口前移,将责任落实到森林防火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防范工作中。

督导检查要落实。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督导检查,坚持真抓严管,减少火灾隐患,在督查中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直奔基层,明察暗访,将每一次督查情况向全市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视情问责。(记者 陆波)

[编辑:光影]
精彩美图 更多 >>

分享到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7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