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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防火戒严可追刑责 还有市民进山烧纸放鞭炮

2017-03-30 09:17:07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探访午山、张村北山防火情况:水龙腾空"压火"

临近清明,森林防火压力骤增。3月29日,记者先后赶往午山、张村北山探访,发现不断有市民上山祭祀,有人甚至燃放鞭炮。为杜绝隐患,工作人员劝其在山下焚烧池烧纸,之后再进山祭祀。虽然刚下过雨,但山中湿气蒸发较快,当天工作人员使用设置在山中的水灭火系统给山林增加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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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使用水灭火系统给山林加湿。

架水管给山林“加湿”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临近清明,很多市民会上山祭祀,这给森林防火带来很大压力。3月29日,记者跟随市森林公安民警首先来到午山,这里的山林都用金属网围了起来,在护林员所在的值班室旁,设置了一个山门。想要进山,就要在这里接受检查,不能携带火种、可燃品进入。从这个小门进入山中,记者发现地面有些潮湿,民警摇着头告诉记者,“这场雨管不了很长时间,风一吹,再一出太阳,湿气蒸发得很快。这种情况下还是可能出现火情。”

在记者采访时,突然听见山中传出水声,一条水龙从树枝间喷出。“这就是水灭火系统,只要较为干燥的天气,我们就会使用这个系统喷水,给山林增加湿度。”工作人员介绍,这一系统的高压水带可以喷射40米,铺设水带可以“覆盖”全山。此外,据市森林公安民警介绍,目前岛城也配备了森林消防车,作为移动的水源,前往火情现场扑救。

带烧纸进山,还放鞭炮

正在记者采访时,看到不时有市民准备上山祭祀,他们带着一包一包的烧纸和各种祭祀品。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劝说,告知对方可以在山下的焚烧池焚烧,然后进山祭祀。

随后在张村北山记者看到,在进山口设置了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会对进山市民进行登记。如果市民前去祭祀,工作人员就会劝说他们在焚烧池烧纸。然而,总有人能够突破“禁区”,记者在采访时听到鞭炮声传来。“山林面积大,没办法全部管控,总有人能够找到办法进山。”工作人员无奈地说,一方在想尽办法降低火患,而另一方总会有人顶着风险祭祀。

“差点烧到家”,教训太大

“可能有些人认为,自己点一把火,烧完纸就扑灭问题不大。这种想法千万不能有。”民警分析说,山林一旦着火,火势蔓延速度比常人奔跑的速度快很多。”

让民警印象深刻的是2014年清明期间发生在毕家山社区的火灾,起火原因是居民上坟烧纸,“当时扑救难度很大,都用上了直升机,附近还有不少住房,因为火势蔓延,很多居民都打包行李准备撤离。”民警说,当时居民们都谴责上山烧纸的人,记者查询发现,2014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6起,其中涉及2起案件的5名嫌疑人被控制。

■链接 造成火灾构成犯罪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初,岛城发布了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其中规定,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内的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风景林、沿海防护林和重要山林的非开放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罚款。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服从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高火险区内野外用火的,依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由有关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并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0元罚款。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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