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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刑警16年仍是“新兵” 命案必破不是口号是使命

2017-05-04 10:09:23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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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命案必破”不是口号是使命

在腐烂血腥的尸体现场,在臭气熏天的夺命涵洞,甚至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都留有他们的足迹;他们不停地找寻线索,与不法分子博弈斗智,目的只有一个——擒获疑凶;他们巧用和创新刑侦手段,摸清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命门。昨日,青岛早报记者探秘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听侦查员讲述一波三折的案情如何柳暗花明。

【人物】

当16年刑警仍自谦“新兵”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侦查员马金光正和同事们一起分析案情。“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跟了两个多月,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都拷贝回来,逐一寻找有用的线索,最近一段时间,大队所有人都压在这个案子上,力争尽快破案。 ”马金光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主要负责全市以命案为主的大案要案,像绑架、纵火、投毒、爆炸等大案要案也都是他们大队负责。

“杀人、伤害致死等各类命案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利,影响大,社会危害严重,是最严重的暴力犯罪。对我们来说,‘命案必破’不是口号而是使命。”马金光从事刑警一线工作已经16年了,他却仍自谦是刑侦的 “新兵”。“像我们大队,有很多同事刑侦经验都在30年以上,这些经验都是我们宝贵的财富。 ”

视频追踪练就“火眼金睛”

记者采访时,马金光正在反复查看案发现场的视频资料。“我们需要从海量的视频中以最短的时间锁定嫌疑人。看视频是一个细活,得从中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例如辨认出嫌犯的衣着打扮、体态特征、携带物品及案发前后出现的地方。侦查人员稍不留神,画面一晃而过,嫌疑人就有可能消失了。 ”马金光说。

2013年,在即墨发生一起命案,案发现场是一片玉米地,监控条件非常差。马金光和同事在案发现场的周边一村民家调取了并不清晰的监控,这是现场唯一有可能拍到的监控。“距离案发现场600多米远,我反复查看,发现有个很模糊的白影突然一闪。其实也就是几个马赛克的变化,通过这个细节我们确定了案发时间,又通过调取同一时间其他监控,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大概衣着。然后,顺线追踪抓获嫌疑人。 ”马金光说,这也是第一次在监控条件非常不利的情况下破案。后来,随着天网工程的建设,视频追踪就成了破案越来越重要的武器。“现在我们看监控视频,往往要几十个TB,工作量非常大,尤其是案发时间不确定的时候,需要一点点看,不能错过任何信息。 ”

驾车正面相撞拦截嫌疑人

“2014年7月31日,平度市一居民小区发生一起绑架儿童案件,我们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调取了小区监控,发现一辆挂着津A瑞风商务车形迹可疑,经过综合研判分析,确定了刘某就是犯罪嫌疑人。调取车辆轨迹,发现该车从居民小区离开后沿大沽河向莱西方向驶去,现在关键问题是怎样安全解救被绑架的孩子,后来发现该车在莱西393省道附近的大沽河岸边停留。我们迅速赶过去,但观察地形后,专案组领导认为在河边实施抓捕不能确保安全。”马金光说,当时嫌疑人精神高度紧张,他在一个地方不会长时间停留,到零时许,刘某又驾车离开,这一次刘某去了莱西产芝水库,确定了车的位置后,民警驾车将其包围,然后悄悄接近。

“嫌疑人发动车想再次逃离,当时我驾驶一辆SUV车进行正面拦截,嫌疑人驾车向我驶来,如果拦不住他,以后的抓捕难度会更大。当时我就想坚决不能让嫌疑人跑了,于是我驾车与嫌疑车正面相撞。撞击发生后,我的同事们也迅速驾车围堵。嫌疑人看到这个情形,驾车疯狂后退,车倒进了雨水沟动不了了。我们迅速上前,救下被绑的孩子,将嫌疑人抓获。 ”马金光说。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刘海龙

【讲述】

先看是不是命案为死者讨回公道

“发生案件后,我们首先要确认这是不是命案,是自杀、意外,还是他杀。 ”马金光说,例如十多年前,有一名女性在家中死亡,身体表面没有任何外伤,家属认为是正常的突发疾病意外身亡。他们经过尸检发现是被人谋害致死,并把凶手绳之以法,为死者和家属讨回了公道。

“当然,也有高处坠亡事件,家属认为是他杀,但经过现场反复勘察,调取监控等综合判断,就是普通的高处坠落,并通过现场实验还原了坠落的过程,通过事实证据向死者家属说明情况。 ”马金光说,确定是不是命案,这是案件发生后,刑警侦查员要做的第一步。其次就是现场勘查,要确定受害人的身份,这影响着侦查方向,有些比较简单,通过受害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就能有基本判断,但也有毫无线索的,这就需要通过受害人的体貌特征,向全国发协查通报,同时开展DNA、指纹和人像比对,以尽快确定受害人身份。

【揭秘】

每一次破案都斗智斗勇

2016年2月27日下午3时30分,沈海高速莱西段大沽河桥下河道内发现一具女尸,经现场勘查,受害人尸体呈俯卧状漂浮于水中,颈部被白毛巾捆绑,双手、双脚捆绑细铁丝,头部有钝器伤,年龄在30至35岁左右。“在发现尸体河道上方高速路桥面、防护沿上有多处拖拽血迹,并提取一根带血的塑料捆扎绳,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从高速路桥上将受害人扔到河道内。”马金光说,该案是高速公路上杀人抛尸案件,侦破难度极大。

“犯罪分子选择在高速公路抛尸,说明有逃避侦查打击的意识。通过现场轮胎痕迹分别遗留在桥面两侧桥头,判断犯罪分子先将车辆停留在一侧桥头,下车观察桥下情况,符合抛尸地点后将车挪至桥头另一侧,然后再抛尸。 ”马金光说。

“根据法医判断,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在7天以内,这样就需要通过视频监控大范围筛选过往车辆,而距案发现场仅100米处的高速路上的监控已被破坏,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监控为南北方向10公里左右;因高速公路地势相对周边较高,有效的社会监控位置较远,且视频范围内有遮挡;当地夜间多有大雾天气。”马金光说,立足于唯一的能照到部分案发现场的社会监控并结合周边监控,逐天往前排查过往车辆,工作量巨大。

2016年3月16日晚,经过18天的图像侦查,对沈海高速数万辆过往车辆进行分析研判,终于在一社会监控中隐约发现2016年2月22日凌晨3时许,在沈海高速大沽河桥处有车辆灯光停留,通过高速公路卡口信息结合该嫌疑车辆在现场停留10余分钟的情况,经过细致研判准确锁定了嫌疑车辆是济宁牌照,顺线侦查,最终确定陆某、赵某、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次日晚,警方在曲阜市一旅馆内将赵某抓获,经过突审,赵某供述了伙同陆某、孔某杀人抛尸的作案过程,并供述了陆某、孔某二人的藏身之处,专案组于当夜将二人抓获,成功侦破此案。“经过审讯得知,陆某等人与受害人有经济纠纷,将受害人骗上车后,威逼利诱,对方仍没有解决的意思,陆某等人将受害人勒死,然后从济宁驶上高速公路准备找地方抛尸,但没有找到合适时机,一直开到沈海高速莱西段大沽河桥才将尸体从桥上抛下。 ”马金光说。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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