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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7-07-28 09:54:55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乒乓

信网7月28日讯 2017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奋力担当作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牵头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筹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调研。

二、着力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组织制定2017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完成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正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审查修改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际邮轮港管理办法、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的审查修改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

做好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42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告知书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书面说明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季度公布制度。按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议题80件、会议纪要16件,对4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66件。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式和内容,在意见书中增加审查事项概述、法律依据、合法性判断等内容。研究拟定2017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各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调度。

五、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指导胶州市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多次赴胶州市督查试点情况。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我市改革方案已获省编委批复。制定《2017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调研。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网上考试工作。

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以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为契机,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2017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7件,受理255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01件。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等进行了部署。组织开展观摩法院庭审活动。创新行政复议委员会体制机制,使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职能上回归行政属性。

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加强对区市、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推动实现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制定《选用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细化标准》。举办全市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建设法律顾问数据库和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平台。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合同签订有关事宜的通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合同23件,办理专项涉法事务20余件。

八、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理论研究水平

盘点宣传2016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编纂发布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大事记。开展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访谈活动。组织召开全市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会议。在报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建设法治政府宣传信息1600余条。组织举办第一期“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

上半年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建设的地方特色不够突出,可操作性不够强,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依法行政日常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下步,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按照“四个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完成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向省政府送审工作。完成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审查修改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际邮轮港管理办法、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工作。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第二,继续做好《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所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理流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工作方案起草发布工作,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轨制管理。

第三,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制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调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开放式决策程序等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刚性约束,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要求,健全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

第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报有关区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年底前完成区市改革任务。加强对胶州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督导,协助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和验收工作。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印发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计分办法。组织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上报审核、培训考试等工作。

第五,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修改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优化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召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理论研讨会。组织典型案例分析会。编印《青岛市公安系统行政复议案件案例汇编》。

第六,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从工作目标、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强化保障等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涵盖市、区(市)、镇(街道)三级的法律顾问数据库。积极推动市直部门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公职律师工作。

第七,在青岛广播电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播报”栏目,在青岛电视台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栏目。会同青岛电视台制作“法治政府面对面”节目。利用报刊、网站、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组织举办第二期“国际化战略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会。

第八,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完成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督察,形成总结报告报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来源:信网 编辑: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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