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礼让斑马线也涉及“人权”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这两天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了宪法。人权到底是什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怎样保护人权的?
确认人权是历史的必然要求
人权到底是什么?从字面意义上看,就是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美各国建立起资产阶级政权,经常是以立法确认人权作为革命胜利的象征之一:英国有《权利法案》,法国有《人权宣言》,美国1787年颁布《宪法》之后,也有被称为《权利法案》的十条宪法修正案。
人权的发展经历过大致三个阶段。上文讲到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人权作为革命武器,更多的是人身权、政治权利的确认;而到了近现代反剥削、反压迫运动兴起时,谈到人权,强调更多的是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到了现代,和平发展权、自然资源权、人道主义援助权等国际集体人权概念陆续出现。
20世纪初到中叶,两次世界大战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深厚的灾难,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反思。为了不让生灵涂炭的悲剧重演,联合国成立后,在上世纪40年代末期通过第一个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世界人权宣言》,在人身、财产、自由和平等多方面约法三章。 《世界人权宣言》为国际人权领域的实践奠定了基础,也对后来世界人民争取、维护、改善和发展自己的人权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普遍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
生存发展首先确保生命健康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人权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和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我国的人权保护,一直得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的多方面支持,被写进《宪法》后,人权事业更是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最近很多岛城市民发现,不管有没有探头,司机们在斑马线前更加文明,经过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越来越放心了。很多人不知道,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车让人”的第47条,在从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健康权。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量刑最重,这等于是划下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多部法律保护公民财产权利
保护人权中的财产权一项,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条法律规定,实际上是把企业职工的财产权,放在了最前面。
2015年底,市民乔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他的车被对方撞了后 (对方全责)索要维修费,对方以“没钱”为由已拖了他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发现对方的确经济困难,这笔钱要回来的希望很渺茫。针对这种情况,《保险法》专门作出规定,可以使用“代位赔偿”这一权利:由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垫付维修费,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讨赔偿,这也是保护公民财产权的一种做法。
法律援助确保维护公平正义
2016年,外来农民工小房在青岛一家工地打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摔伤,在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雇主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5万元,让小房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在危难关头得到帮助,是生命权的必要保障。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现代社会中,有时要强调个体的获助权。国家建立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的精准落实。
11月17日,全市首批14家反家暴公益维权服务站正式挂牌。服务站将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专业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记者了解到,针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都有专门的保护措施,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不会失去保障。
撤侨背后是法律在保护人权
印度尼西亚巴厘岛这几天的火山爆发牵动了不少国人的心,中国的包机再次出现在了巴厘岛的机场,将滞留的中国游客接回祖国。这一幕让人再次想起一个词:撤侨。专家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而成功地融入到了国际社会中,并主动参与和推进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国家利益也开始跨越国境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与此相适应,中国公民出境的人数与日俱增。由于天灾人祸等诸多原因,广大侨居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受到威胁和损害的事件频频发生,有时仅仅依赖国家的海外领事或外交保护已经不足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撤侨就成了一种必要的选择。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更是直接写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除此之外,《驻外外交人员法》也明确规定,我驻外外交人员应当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其中就包括驻外外交人员有维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正当权益的责任,从法律上来保证大家的权利。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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