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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两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出炉 已开始公示

2017-01-10 07:46:31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继观海山、八关山、鱼山、信号山、观象山、无棣路、中山路、四方路等八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完成后,昨日,《馆陶路、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开始公示,正式划出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相应保护控制措施。这是我市自去年以来公示的第9个和第10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

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集中建设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 (青岛第一次日占时期),是青岛近代港口贸易发展最早的区域,最初作为城市向北延伸的商业中心、日本侨民生活区,后逐步形成以日本银行公司为主的外国金融贸易聚集区。街区沿主要街巷分布有大量历史公共建筑,街坊内部以里院和别墅居住建筑为主。其中,日占时期建设的公共建筑形成于钢筋混凝土技术传入亚洲的初期,是山东地区混凝土和平屋顶建筑的先驱。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西至莱州路、堂邑路,北至莱州路,东至陵县路、招远路、旅顺路,南抵市场一路、市场二路、吴淞路,总面积17.3公顷。街区南北两侧有两片建设控制地带,南侧建控地带西至堂邑路,北至市场一路、市场二路、吴淞路,东至聊城路,南至胶宁高架路,北侧建控地带西至胶济铁路,北至包头路,东至甘肃路,南至恩县路,总面积约12.4公顷。

建筑保护上,街区内的1处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历史建筑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61处传统风貌建筑将根据历史文化特征和保存现状不同进行特殊保护(修缮)、重点保护(维修、改善)和一般保护(改善)。

历史风貌道路保护上,划出了馆陶路(陵县路-市场一路)、陵县路(宁波路-吴淞路)2条历史风貌道路予以保护。历史风貌道路将严控空间尺度,保持红线宽度和路口转弯半径,严禁拓宽。

庭院保护上,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所在的庭院,街区内共有39处保护庭院。按照庭院保存现状情况以及庭院使用功能的特点,将保护院落分为四类分别进行保护。对于大型公共建筑院落、沿街商业院落和现状保存情况较好的院落,要保护院落内空间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加建、插建新建筑;不得随意打通、拆除院墙,不得随意合并院落,保证庭院空间完整性、独立和私密性。对于现状已被破坏、维护不当的院落,进行整治保护。

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

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集中建设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青岛第一次日占时期),是青岛最早结合港务铁路配套而建设的仓储、货运及贸易区,民国时期转型发展成为市民生活区。街区经历了青岛港-城联合发展的历史进程,建筑形式多样且保留了较为完整的近代城市风貌,是青岛市井文化的体现地,见证了民族资本的启蒙发展。街区现状为居住区,上海路以北以别墅住宅为主,上海路以南以里院住宅为主。

街区核心保护范围西以陵县路、聊城路为界,北至宁波路,东沿武定路、上海路,南至夏津路,总面积8.8公顷。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西至聊城路、甘肃路,北至胶济铁路,东至乐陵路、铁山路、包头路、热河路,南至胶宁高架路,面积约为66.4公顷。

建筑保护上,街区内52处传统风貌建筑根据历史文化特征和保存现状不同进行特殊保护(修缮)、重点保护(维修、改善)和一般保护(改善)。

历史风貌道路保护上,甘肃路(上海路-宁波路)、武定路(宁波路-上海路)2条道路将严控空间尺度,保持红线宽度和转弯半径,严禁拓宽。

庭院保护上,街区内共有33处保护庭院。其中,完整保护的有16处,要保护空间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加建、插建新建筑,保护空间的独立性和私密性,不得随意打通拆除院墙,不得随意合并院落。整治保护的有11处,里院建筑院落有6处。

区域更新上,街区规划以居住功能为主体,兼有办公、商业、社区服务等功能。允许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公用服务设施,并鼓励居住用地向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公益性用地转型。 记者 吴帅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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