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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子关停职工集体诉讼 企业承诺回购后给补偿金

2018-11-12 09:09:37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厂子关停职工集体诉讼 黄岛法院调解结案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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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李珍

一家板纸厂因环保不达标被关停,20多名职工为了自己的权益向企业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补偿金等。由于企业在关停前不久刚刚购进了300多万元的设备,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黄岛法院劳动争议速裁庭法官协调双方,最终调解结案。目前,该企业厂房和一部分生产资料已经纳入政府回购计划,资金到位后就会偿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等,大部分职工也都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在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倒闭一案中,60多名职工起诉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各种费用,最终调解结案,职工共获赔偿180多万元。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也出现了不少新类型案件。

■案例一

板纸厂关停职工企业达成和解

2017年,在环保清查中,西海岸新区某板纸厂因环评不合格被责令关停。该板纸厂在本地经营三十多年,没有任何贷款等债务。在环评之前,企业刚刚耗资300多万元购进了新设备准备扩大再生产。企业面临关停,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是最担心的一群人。据了解,这些员工有的在企业已经工作了20多年,正面临退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们申请了劳动仲裁。

黄岛法院劳动争议速裁庭副庭长鲍广平告诉记者,当时仲裁结果双方都不服气,职工和企业互为原被告起诉到法院,案件数量加起来有40多个。“这家企业已经没有多少流动资金,如果做出判决是很简单的,但是判决之后将面临执行不能的问题。”鲍广平告诉记者,她和法官安丰琦代理了这批案件,他们一起做双方的协调工作。

山东青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俊是案件代理人,他告诉记者,当时企业大部分设备已经陈旧,值钱的就剩下厂房所用的土地和一些生产资料。职工起诉后,向法院提出了扣押查封的申请,但是一旦这些财产被查封扣押,企业就无法变现,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鲍广平和同事们多次给双方做工作,向员工讲明了企业的情况,经过多方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职工共获赔近200万元。该企业获得了政府回购的支持,回购资金有望在今年底前到位,企业承诺将第一时间偿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等。

■案例二

法院调解,职工获赔180余万元

2018年6月,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准备转手。得知消息后,该服装公司的100多名职工找到代理律师开始走诉讼程序,他们第一时间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随后起诉到黄岛法院。

职工们的代理律师是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的于臻,她调查后发现,该企业除了工厂用地之外没有其他资产,相关的外籍管理人员也都已经撤离。在诉讼过程中,企业为了将土地转手和部分职工达成协议,承诺分三次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最终在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对于这个协议,仍然有50多名职工不同意签字,他们希望能够一次性获得补偿金,并继续坚持诉讼,要求企业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加班费、高温补贴和带薪年休假工资等共计200多万元。

在此期间,该服装公司找到了接盘企业,愿意接手他们的工厂用地。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职工获赔180余万元。

■案例三

斗智斗勇维护职工利益

在今年7月的一起案件中,青岛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被告上法庭,在案件审理中,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某却不承认和这4名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据了解,于某在西海岸新区有一个门市,经销环保新材料,但这个门市所在地并不生产产品,工厂则设在胶州境内,也正因为此,给于某提供了逃避义务的借口。

“开庭的时候我问他,你们公司一年营业额有多少,他说有500多万元,既然他否认胶州工厂和公司的关系,那销售的产品又从何而来呢?”鲍广平说,于某对这个问题难以自圆其说,最终承认了和4名员工的劳动关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于某支付给4名员工共计6万多元。

对于如何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鲍法官给出了建议。一是劳动者要增强劳动合同意识和依法合理维权意识,同时企业也要依法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与劳动行政部门、总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合,完善劳动争议联动协调机制等。

■措施

诉调对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黄岛法院探索建立了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两个调解中心为阵地、配套三个办公室和四套保障机制的“一二三四”诉调对接新模式。

2016年至今,黄岛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及速裁程序累计化解纠纷3200余件,其中仅速裁庭就结案1105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黄岛法院建立互联网平台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电子送达、网络调解。目前,建立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金融保险纠纷互联网平台,在该平台上当事人可在线化解纠纷,通过线上确定好解决方案后,在线下进行调解书制作、当场履行等工作,方便了群众的同时也提高了调解效率。

此外,黄岛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建立案件“三次分流”工作流程,实现简案快审。首先是“诉前分流”,由分流员引导当事人至分流指导室进行诉讼辅导,细算“五笔账”,一部分当事人同意选择诉前调解,实现案件首次分流;其次是“立案分流”,对诉前调解未成功的案件,直接立案登记,符合速裁的案件转入速裁庭进行二次分流,快审快结;最后是“诉中分流”,在审理过程中仍有调解可能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再次分流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通过“三次分流”,进一步控制了全院的案件增量。

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和各法庭分中心累计分流案件1600余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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