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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438套公租房启动配租 12月17日开始登记

2018-12-15 09:56:31
责任编辑:可可

原标题:崂山438套公租房启动配租 12月17日开始登记

14日,青岛市崂山区住宅发展局发布《2018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将于近期对以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本次配租房源共计438套,其中午山馨苑项目(辽阳东路260号)195套,河畔·家园项目(劲松七路236号)3套,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新宏路11号)240套。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

根据配租公告,配租范围为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崂山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对于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而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租金方面,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租金分为4档,3个项目第一档月租金均为0.75元/平米,午山馨苑项目的二、三、四档月租金分别为7.71元/平米、12.85元/平米、17.99元/平米,河畔·家园项目的二、三、四档月租金分别为5.4元/平米、9元/平米、12.6元/平米,锦绣河山幸福里项目的二、三、四档月租金分别为7.2元/平米、12元/平米、16.8元/平米。

对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据悉,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入围名单公示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需要明确的是,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登记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登记地点为崂山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中心。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3日在崂山区政务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网、青岛政务网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在计分排序阶段,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正式和候补人员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进行。其结果将于2018年12月25日对外公布。

2018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单位:元/m2·月)

项目 市场租金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午山馨苑 25.7 0.75 7.71 12.85 17.99

河畔·家园 18 0.75 5.4 9 12.6

锦绣河山幸福里 24 0.75 7.2 12 16.8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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