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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礼让斑马线有标准 行人突然移动也违法

2019-08-19 08:48:02
来源: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亚麦

原标题:不礼让斑马线 伤人负全责

不礼让斑马线一直是青岛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2018年1月到11月份,青岛市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18.2%、11.93%。交警介绍,在斑马线上的争抢行为特别是路口争抢,很大几率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有的司机不礼让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后采取了逃逸行为。

青岛交警支队始终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等路口让行活动,礼让行人的行为越来越多,但仍有个别司机没有做到礼让斑马线,甚至有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发生,甚至有的机动车因路口抢行发生交通事故。8月14日,交警部门集中曝光了一批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曝光了6起典型案例。

案例

路口抢行“碰碰”车 罚款双倍

7月8日8时许,平度市王女士驾驶小型轿车沿平度市厦门路由西向东行驶,眼看着就要到海尔大道五岔路口了,后面一辆面包车从右边强行斜插进来,王女士急忙刹车,可是来不及了,两车碰到了一起。这是一起典型的路口抢行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面包车的司机声称,是他先到达路口。王女士立即打电话报警。此时面包车司机慌了,车上3位乘车人员也下了车,要求王女士把车往后倒倒,他们就可以走了,也不追究她的责任了。王女士说:“既然你认为是我撞了你,那就等交警来处理吧。 ”

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到,当天,面包车司机拉着几个工人一起去干活,而面包车连交强险都没有,路口抢行发生交通事故。最后,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对司机作出了双倍罚款的决定。

案例

电动车路口抢行 伤人伤己

7月31日6时30分许,司机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城阳区育英路由东向西行驶,结果在聚贤桥路路口处闯红灯时,与沿聚贤桥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鲁B牌照SUV吉普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孙某及二轮电动车上的一名儿童受轻伤。

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发现,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育英路由东向西行驶,当时育英路路口显示红灯,聚贤桥路路口绿灯,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带着一名儿童,但孙某没有减速停车的迹象,径直闯过红灯,在路口撞在正常行驶的一辆黑色SUV吉普车左侧,二轮电动车连人带车侧翻在地上。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案例

无证驾驶闯红灯 负全责

5月28日下午3时左右,董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由西向东行驶,此时董某所行驶的方向为红灯,同向车辆均在线内等候。董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继续向前骑行,在大珠山路路口与由南向北行驶到此刘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董某受伤。

黄岛交警大队在调取路口监控后作出认定:董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

路口转弯不让行 酿事故

8月01日12时40分,金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张家土桥头村东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走到韩柞路路口左转弯时,与孙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当时孙某的车辆是沿韩柞路由北向南行驶。

经过民警现场勘查,事发地点没有信号灯控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最后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金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孙某某无责任。

案例

下雨天闯红灯被撞 责任自负

8月8日5时45分,宫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烟台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行驶到在莱西市烟台路与石岛路路口,而此时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闯红灯。当时正值降雨时段道路湿滑,宫某某发现李某某后立即采取制动,但因道路湿滑制动行程变长,撞上了闯红灯的李某某,致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莱西交警大队判定,这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司机李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因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

电动车闯红灯撞行人 负全责

8月9日晚8时许,崂山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一行人称自己被横穿马路的电动车所撞,接警后事故科立即出警。所幸电动车车速不快,双方并未受伤。

经了解,当时行人正准备过马路,董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闯红灯通过路口时将正在斑马线正常过路的行人撞倒在地。交警部门认定,董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全部责任。

支招

如何正确礼让斑马线

我市交警部门发布提醒,教广大司机正确礼让斑马线。交警部门表示,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判断标准:

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灯控路口,人行灯为绿灯时,车辆应当让行人先行;

二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上,给车辆和行人分别划出一条移动轨迹,双方形成一条相交的直线。如果车辆在移动而行人未动或是行人突然移动,则认定为行人违法;如果双方同时移动,车辆先过而行人未过,则认定为车辆违法。

对于“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文明要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建设,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继续严查车辆不避让行人的的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 “礼让斑马线”气氛。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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