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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不妨“慢半拍”

2020-04-07 10:26:38
来源:传媒茶话会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新闻评论不妨“慢半拍”

4月1日上午,3名外籍人员在青岛市崂山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采样时,因排队与其他人员发生争执,外籍人员出现不当的言语和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在网上热传的视频中,一名外籍人士将一名中国公民手中的检测单扔了出去,并与排队的其他人员争吵,其中一句“Chinese get out”(中国人滚出去)直接激怒了公众。这段视频在打上“辱华”的标签后迅速发酵。多家媒体就此事发表评论《面对“豪横的外国人”,凭什么要给面子》《一句“中国人出去”,刺痛了太多人的心》《这声“中国人出去”,实在太刺耳了》……

4月5日,此事件的另一段视频出现在网络上,视频中,有一名女士喊“你永远不能来中国”,这名外籍人士回复,“在美国有800万中国人,我永远不能来?除非800万中国人离开美国”。

也是就说,这名外籍人士并不是如同网上传的那样,是让“中国人滚出去”,而是有人故意把“Chinese get out(America)”截取出来变成“中国人滚出去”后进行传播。

除此之外,该名外籍人士还解释了并不是自己要插队,而是有人给他打电话,让他来签名,签了名再出去。

但我们发现,没有媒体就这名外籍男子的话是否真实进行采访核实,而是急于转发这条“辱华”视频,并发表新闻评论。于是,媒体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合力塑造了一个耍横的外国人形象。

最近,南京、上海、西安、广州都先后出现了一些外籍人士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飞扬跋扈的“洋大人”激怒了公众,媒体对这些人的报道和批评是正常的。但回到青岛崂山外籍人插队这个事情上来看,一些媒体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仅仅根据一条断章取义的视频片段就匆匆发表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欠妥的。

新闻评论,是对新闻事实进行评论,所以一定是先有事实,而后才有观点和态度。一旦评论“抢拍”而恰好事实又不准确,新闻评论则会陷入主观臆断、自说自话的的尴尬境地。

2017年8月31日,陕西省榆林市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身亡。不少媒体都报道产妇跳楼原因是因为疼痛难忍想剖腹产,但遭到家属拒绝,最终产妇从5楼跳下,抢救无效死亡。一些媒体基于这个事实发表了评论:《产妇坠楼楼背后只缺家属签字吗》《榆林产妇欲剖腹产被家属拒绝后跳楼 产妇为何无权自己签字》《榆林产妇坠楼背后:谁能定我生与死》……

很显然,这些评论的写作者并没有采访产妇的家属并进行求证,而是仅凭自己在新闻中看到的信息就下了笔。不用说,这些文章直接将家属推向了舆论的漩涡,受到了网友们的口诛笔伐。

但完整视频公布后,我们看到并不是产妇家属不同意剖腹产。这些评论被新的信息迅速地淹没了,但失去至亲又蒙受如此大非议的产妇家属的创伤却没有那么快愈合。

新媒体时代,流量的争夺日益激烈,一些媒体看见热点就像看见猎物一样扑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蹭上再说。于是,草率发声、站队的新闻评论成了一种特色。

尽管这种“抢拍”会因迎合了公众情绪,而收获了可观的流量,但当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初收获的赞誉有多大,而后面临的公信力危机就有多大。

回归到新闻专业主义来看,准确是一切报道的前提。新闻区别于小说的一个重要点就是新闻必须是真实的。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之前,必须确认新闻的真实性后才能向公众报道,评论亦是如此。

因此,我们呼吁,机构媒体针对热点事件的评论不妨“慢半拍”,让事实先走,在事实清晰后再基于事实本身给出媒体的价值判断。

同时,我们也建议评论员们对所评事件进行采访求证。在新媒体时代,尽管信息的搜集和查证变得更为容易,但与此同时,鱼龙混杂的信息也真假难辨,稍不留神,评论就有可能评偏了,甚至评反了,从而让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媒体名誉受到损害。

如果评论员做不到采访求证,我们建议就不要针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评论,回归常识、人性和规律的层面去评论。

在榆林产妇坠楼事件事实不清楚时,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副社长李泓冰发表了《产妇坠亡,最大的真相是一直被漠视的创痛》,跳出孰是孰非的争论,去看事件中深层次的分娩之痛;在女医护人员剃光头是否自愿的争论中,她发表评论《女性逆行,尊重比赞美更重要》,发出“是否尊重爱护女性,是一个人,也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标尺和底线”的声音。

在这两篇评论中,不论产妇坠楼是家属还是医院之过错,不论女医护剃光头是否自愿,这两篇评论都能立得住、站得稳。

当然,这也对评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问题要有独特的视角,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对社会价值的基本判断力。

评论是新闻皇冠上的明珠,也是衡量一个媒体引导力的标尺,做不到更高层面的要求时,就用最笨的办法,“慢半拍”,去采访去求证。或许公众不记得我们写下的每一个字,但历史会记得。

[来源:传媒茶话会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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