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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了20万只得3000好处费 男子帮忙冒充秘书长获刑

2020-06-29 10:41:15
来源:半岛网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托“秘书长”竞选村支书 青岛一男子被骗20万

有些人一心想着捞“偏门”、走“捷径”,相信所谓的“有关系好办事”。莱西市周先生就遇到了一个号称有“关系”有“门路”的诈骗团伙,结果事情没办成,还被骗了20万元。近日,莱西市人民法院对王某某冒充“市政府秘书长”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

2011年4月,严某某在朋友家做客时,听说了周某某想要竞选村支部书记的消息,平时以“能人”自居的严某某不禁动起了小心思打起了歪主意,严某某向周某某承诺帮助其当选,但要处理关系需要20万元,周某某当天拿出10万元,由严某某开车载其到某酒店,当面交给了所谓的“某市政府秘书长”。第二天,严某某又催周某某凑出剩余的10万元,周某某由于手头紧,四处借钱,严某某虚情假意地借给周某某2万元,周某某再次凑够10万元后,严某某载其来到某小区门口,再次将钱交给了“某市政府秘书长”。

令周某某没有想到的是,这场戏从头到尾都是由严某某安排导演的,“某市政府秘书长”由严某某安排其开出租车的前姐夫王某某扮演,每次周某某将钱交到王某某手中后,严某某第二天就拿了回去,20万元到手后,严某某给了王某某3000元好处费。

2019年8月28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菜西市公安局刑事构留,9月29日经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0年1月22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王某某冒充‘某市政府秘书长’实施诈骗,虽然不是主谋,但角色很关键,性质很恶劣,给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造成了不公平印象,具有很坏的社会影响。”出庭公诉的检察官李绍磊介绍说。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提供的案件来源、查获经过、辩认笔录、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相关书证等证据完整充足,翔实有效,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悔不当初!”王某某在法庭判决后沉痛地说,“当时严某某让我冒充一下所谓的‘秘书长’,我没多想就同意了,没想到性质是这样恶劣,为了区区的3000元好处费让自己深陷囫囵,我是千不该万不该不应该答应帮忙冒充啊!”

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预缴罚金,退赔赃款,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责令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接受社区矫正。

犯罪分子在得到应有惩罚的同时也留给公众深刻的教训。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一些人不脚踏实地地干事业,不靠自身过硬的素质赢得村民的认可竞选村支部书记,一门心思走歪路捞偏门,靠歪门邪道投机取巧注定是不会成功的,最后还可能落得钱财两空。

半岛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王振兵

[来源:半岛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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