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青岛品牌日”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青岛品牌日”的决定

(2022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青岛品牌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2年起,将每年的7月17日设立为“青岛品牌日”。

会议认为,加强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发展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的重要举措。设立“青岛品牌日”,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好品牌引领作用,对于我市加快振兴实体经济、建设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借鉴国家和先进省市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精心组织实施,丰富“青岛品牌日”的内涵和形式,强化品牌培育,讲好品牌故事,营造良好生态,推动青岛在新一轮品牌竞争中走在前列,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来源:青岛人大 编辑:伏仪]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2 06/25 16:19
· 来源 ·
青岛人大
· 责编 ·
伏仪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