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出台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28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情况。《办法》将于今年3月起施行。
目前,青岛在册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117处,总面积205.9万平方米。《办法》对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智慧化改造、加强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管理等作出安排。在规划方面,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定现有农贸市场布局未达到专项规划要求的,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更新进行补充建设,或者在农贸市场专项规划范围内选择新址建设,进一步优化农贸市场布局,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在建设方面,提出支持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农贸市场。在改造方面,明确鼓励农贸市场开办者推动农贸市场智慧化改造,实现智能称重、交易溯源、信息公示、大数据管理、物联网交易等功能,打造智慧化、便民化农贸市场。
《办法》还明确了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和场内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如在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方面,明确设置公示栏、公平秤,监督场内经营者按照划定的区域和摊位进行经营、落实国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及农贸市场消费投诉纠纷处理等规定。针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的问题,《办法》明确禁止违规对销售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过度包装,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其重量。针对使用“生鲜灯”的问题,明确禁止使用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