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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 青岛临时性商业广告设置期从5天放宽至15天

原标题:临时广告设置期从5天变15天

户外广告和招牌既是商业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城市的一张名片,直接影响城市景观。如何平衡商业活力与城市视觉环境?近日,最新修订的《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落地,从“严格限制”到“适度放宽”,精准回应企业商户诉求。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通过一场“立新规、树样板、优服务”的广告招牌治理行动,交出了一份新答卷,实现了提升街区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同频共振、和谐统一。

从“严格限制”到“适度放宽”

“以前申请临时广告只能设5天,搞节日促销得审批好几趟,费时费力。新规将临时广告设置期限放宽到15天,大大节省了我们审批和拆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一家展会公司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技术规范连连称赞。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全面对标国家标准,对缺乏依据的禁止性条款和脱离实际的限制性条文进行了系统梳理与修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户外广告招牌设置位置、数量、规格及尺寸等要求,更贴合市场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条文大幅精简,结构清晰,力求让群众一目了然。

广告设置标准更科学。统一墙面广告面积占比不超过50%,规范原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并适度放宽设置面积。精简公交候车亭广告规定,仅保留广告面积占比不超过总面积的60%要求。取消公交车尾部广告禁令,盘活优质广告资源。将临时性商业广告设置期限由5天延长至15天,更好契合商户营销周期。

招牌设置要求更人性。针对临街商业网店体量不断变大、分层出租出售经营等新情况,新规推出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再机械强调“一店一招”硬性规定,而是区分情形和设置位置明确招牌的设置数量;省内率先将墙面招牌设置位置放宽至建筑三层,取消建筑二层设置招牌必须有室外连廊的限制条件,二层、三层商户挂招牌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允许三层以下的同一单位自主选择楼层挂招牌,赋予企业商户更大自主权。

安全管理要求更明确,新规单独列出禁止与限制情形,明确企业商户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定期维护检测,筑牢“头顶上的安全”防线。管理机制也更灵活,对未涵盖的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对连锁品牌店、老字号、传统建筑风格的招牌,以及24小时营业场所和商业步行街内设置侧招等设立个性化标准,避免“一刀切”导致“千店一面”。

从“杂乱粗放”到“品质示范”

围绕“优化街区环境、改善营商环境、保障安全底线”目标,市城市管理局今年组织开展了临街广告招牌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执法监管与安全守护,纳入整治范围的70条道路的广告招牌设施得到全面规范提升。

聚焦屋顶违规广告、遮挡消防通道设施、锈蚀脱落隐患设施、违规LED屏四类高风险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聚焦实施精准发力,有力提升街区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整改违规广告招牌959处、4231.6平方米,形成“品质—规范—安全”治理样本,为全域推广提供有力支撑,以整治实效护航优质营商环境。

市户外广告与亮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凝聚治理合力,让整治工作更合民心、顺民意,工作人员深入李村和台东等大型商圈,与企业、商会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既宣传政策规定,又问计问需、收集民意,为政策修订和工作改进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坚持“一对一”精准帮扶,各区市管理部门主动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对整改困难的单位推行“一户一策”,通过现场勘查、方案优化等具体举措破解实际难题,让整治工作更有温度。

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

针对企业商户因不了解管理规定造成违规设置等问题,市城市管理局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在省内率先推出集咨询、登记、查询、设计于一体的门头招牌前置服务,将便民服务延伸至“指尖”,累计为3万余家企业商户提供设置指导。

该服务打破了传统的广告招牌监管模式,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真正实现了管理“关口前移”。商户无需线下跑部门,通过线上提交招牌设置咨询,3日内即可收到专业反馈,合规要点、禁设情形一目了然,有效减少因不了解政策导致的违规设置、整改返工问题,大大节省商户时间和经济成本,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青岛早报/观海新闻记者 魏铌邦 通讯员 刘鹤 张珊珊 摄影报道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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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10 07:19
· 来源 ·
青岛早报
· 责编 ·
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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