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不理睬行政行为?山东检察院这个新部门来监督

2019-06-03 09:26:42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格若

原标题:不理睬行政行为咋治?检察院这个新部门来监督

在大众网•海报新闻《机构改革后,山东检察各部门都干些啥?——聚焦“四大检察”》网络系列访谈节目中,有网友提出疑问,为什么要新增设一个行政检察业务部门?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检察机关如何进行监督?

对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窦川坦回答道,此次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和重塑性改革,优化了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改革中,省检察院着眼于适应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格局的新要求,作出了新增行政检察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窦川坦说,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与之前比呈明显上升趋势,省检察院办理行政申诉案件和对下级院行政检察业务指导的任务相当繁重。内设机构改革前,省检察院由一个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人力精力投入等都很不够,行政检察被视为“短板中的短板”。新增设行政检察部门,有助于补齐短板,完善“四大检察”发展格局,提升行政检察专业化水平,提升检察监督整体效能。

窦川坦介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践业务开展情况,行政执行监督基本分两大块,一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的监督,如对法院违反法律规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变更或者追加执行主体错误、违反规定采取执行措施,以及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不依法作出执行裁定等情形,实施法律监督。二是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亦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相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依法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强制执行。“如法院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不依法立案审查、违法执行等,检察机关有权实施法律监督。”窦川坦说。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编辑:格若]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9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采编许可证:3712018002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