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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全国首部新旧动能转换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2019-07-27 11:02:08
来源:大众网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山东出台全国首部新旧动能转换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26日讯(记者 李立红 实习生 刘晨) 今天,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外商投资立法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政策制度融入到法规中,有效衔接山东省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增强立法实效性和前瞻性。

《条例》明确了山东省“十强”产业,规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五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五大优势产业。

民营企业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载体,民营经济占据全省经济“半壁江山”,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GDP。《条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更加注重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角度进行规定,明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规定“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政府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不得“设置限制和排斥民营企业的条件”,坚决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同时规范政府有关行为,把好产业、投资政策审查关,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合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条例》还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规定建立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为解决目前山东省仍然存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偏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不足、产教融合度不高等问题,《条例》规定,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龙头企业联合中小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系统布局创新链,联合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

招商引资由过去的拼资源、拼政策、拼减税让利,转变为现在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条例》规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将“放管服”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为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平等竞争的权利;为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来源:大众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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