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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动车登记挂牌12月1日起全面展开 已办理133.8万辆

2019-11-28 08:56:29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古德

原标题:山东电动车登记挂牌12月1日起全面展开,已办理133.8万辆

11月27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丁冠勇在会上介绍,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从12月1日起全面展开 ,明年5月31日结束。2020年6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自8月26日起,省公安厅在全省16市各选择一个县区开展了登记挂牌试点,共为133.8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业务。试点期间,公安机关对登记挂牌业务流程、登记系统功能等进行了优化完善,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为全面开展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奠定了基础。

广布登记服务点 实现挂牌就近办

按照“全面覆盖、就近办理”原则,全省公安机关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在车辆管理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基层单位广布登记服务点。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警邮合作服务网点、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单位设置一批登记代办点,最大限度延伸管理触角,形成网格化服务网络。

能挂尽挂 严禁搭车收费

坚持“能挂尽挂”原则,全部纳入管理。对除电动摩托车、盗抢嫌疑车辆以外的其他超标车,一律予以备案登记,核发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坚持免费办理原则,严禁借机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省厅将派出督导组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收费监管,严禁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搭售保险和防盗等设备,严禁不买保险不挂牌、不安装防盗设备不挂牌。所有登记挂牌窗口显著位置张贴免费挂牌政策和禁止性规定,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创新服务方式 便民利民更高效

各级公安机关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快捷办、一次办”,避免群众“排长队、来回跑”。及时估算和补充号牌储备,确保群众能够当场领牌,实现登记挂牌“一次办好”。“网上办、掌上办”。各地公安及政务微信公众号对接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方便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资料,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办结。群众网上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审核、日审日清,及时反馈办理进度。“上门办、流动办”。主动对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的外卖、快递等单位和企业,合理安排挂牌时间,实行预约登记、上门集中办理。要组建挂牌小分队,推行流动服务,在人流、车流量大的街区开展登记挂牌。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入村、入户登记挂牌,打通农村偏远地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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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下文,2019年12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全面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哪些电动车可以挂牌?

根据文件要求,我省电动车登记挂牌工作,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标准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车辆来历证明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经查验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等符合标准,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等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于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实施过渡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强化电动车交通秩序管控

根据文件要求,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大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加大警力投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严处违法行为。定期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第一时间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让其他群众受到警示,督促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规范骑行行为、文明守法出行,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

同时,完善交通设施,科学分配路权,优化交通组织,规范路口秩序,合理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进口道、非机动车信号灯和机非隔离护栏,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加装芯片等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文件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安全使用达标车辆,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良好氛围。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通讯员 刘贵增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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