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崔洪刚决定逮捕

原标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崔洪刚决定逮捕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崔洪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源菁]
精彩美图 更多 >>
2024 04/10 16:26
·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责编 ·
李源菁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