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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丽广场店卖过期魅口鸡尾酒?永旺称正在调查

2017-01-09 20:39:55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月9日讯 近日,市民刘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7年1月7日,自己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的永旺百丽广场店购买了一瓶价值13.9元的魅口混合水果味鸡尾酒,回家后发现该鸡尾酒出现了过期的情况,后来经过返回超市查看,发现还有十多瓶魅口混合水果味鸡尾酒出现了相同的情况。对此,信网致电永旺百丽广场店了解情况,其公司人事总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将会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答复。

2017年1月7日,刘先生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的永旺百丽广场店购物,期间购买了一瓶价值13.9元的魅口混合水果味鸡尾酒。

回到家后,刘先生习惯性地查看了一下该商品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发现这瓶鸡尾酒已经过期。“生产日期是2015年7月5日,保质期是18个月。永旺百丽这种大型的、正规的购物超市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刘先生对该情况表示很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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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探明这种情况是属于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刘先生又返回了永旺百丽广场店查看情况,发现不仅仅是自己购买的这瓶已经过期,摆在柜台上的十多瓶魅口混合水果味鸡尾酒都出现了相同的情况。“如果单单是一瓶过期的,还可以理解,这样大批量的出现过期情况,就没法理解了。超市这种行为是工作失误呢还是故意的呢?”刘先生说。

刘先生认为,像这种过期产品,如果购买回家后不及时查看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直接饮用后,后果不堪设想。“希望超市能对这个情况做出合理的解释,给广大消费者一个交代。之前一直相信永旺百丽广场这个品牌,觉得里面的商品质量肯定都有保障,现在看来很失望。”刘先生说。

1月8日上午,信网就此情况致电永旺百丽广场店了解情况,公司人事总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目前公司正在调查此事。“我们公司的商品都是有正规的进货渠道的,现在该商品的库存中还没有发现类似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查清此事后,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信网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如果遇到该情况,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首先拨打食药监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我们会首先确认食品的品名、规格,也希望消费者能够将相关资料保存好,然后会有执法人员前往超市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发现该店确实存在类似问题,我们将会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对超市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可以与超市协商要求一定的赔偿。”该工作人员说。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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