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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不合格掺混肥料 青岛鑫凯果蔬合作社被罚

2018-09-08 09:37:43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芃芃

信网9月7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鑫凯果蔬专业合作社(简称“鑫凯果蔬合作社”)将不合格产品“众德”牌掺混肥料对外销售,鑫凯果蔬合作社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2018年7月27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鑫凯果蔬合作社2018年2月26日以每吨2800元的价格,以青岛鑫凯果蔬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一自称众德肥料(烟台)有限公司业务员处购进2吨同一批次,标注为众德肥料(烟台)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德”牌掺混肥料向合作社成员以外的人员销售。

截至2017年4月30日,鑫凯果蔬合作社将“众德”牌掺混肥料以每吨3500元的价格全部对外售出,货值金额7000元,产生违法所得1400元。而该肥料经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鑫凯果蔬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018年7月27日,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鑫凯果蔬合作社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了解到,该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核实此案,信网联系到了鑫凯果蔬合作社,但工作人员却表示没有此事,并在随后挂断了信网电话。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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