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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 国恩科技擅自施工被罚

2018-10-12 16:31:47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0月12日讯 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有条文明确禁止该行为,但仍有部分企业不顾法纪擅自施工。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恩科技股份”)就因擅自施工被城阳区城建规划局给予警告,同时被处罚款五万元。

国恩科技股份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是一家营业范围包括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人造草坪、人造草丝及橡胶运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塑胶运动场地设计及场地工程施工;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的公司。

国恩科技股份在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裕园3号路36号的6#厂房工程建设中,还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据了解,国恩科技股份该工程的开工时间是2016年12月16日,完工时间2017年3月26日,目前该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未取得许可擅自施工,国恩科技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九条,城阳区城建规划局从重对国恩科技股份作出了对其警告、同时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查询了解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联系到了国恩科技股份,该司表示已经缴纳相应罚款,相关手续也已经办理完毕,目前厂房是合法运营状态。

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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