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7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百果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百果山建筑安装”)在2017年6月14日投标项目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验收报告单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百果山建筑安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该法,百果山建筑安装被财政局作出了罚款14452.2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7年6月14日,百果山建筑安装参加青岛市崂山区第一中学基建维修和青岛高新职业学校2017年维修改造项目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并中标第一包青岛市崂山区第一中学基建维修。但是经核查,2014年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第一包)未进行竣工验收,百果山建筑安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2014年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第一包)验收报告单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百果山建筑安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2018年10月8日,财政局对百果山建筑安装作出了合并执行给予14452.21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因百果山建筑安装参加第一包项目投标并中标,财政局给予了采购金额招标控制价104.651363万元的0.6%,即6279.08元的罚款,同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该司参加第二包投标未中标,财政局给予了采购金额招标控制价163.46254万元0.5%,即8173.13元的罚款,同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明文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核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百果山建筑安装,该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并称对此处罚事项能够认可。但他还表示,他对整改措施以及违法细节并不清楚,同时也拒绝向相关人员进行核实。信网全媒体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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