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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商家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饿了么被重罚18万

2019-01-03 15:03:09
来源:信网
作者:杨宇宣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月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因未对“饿了么”平台上的入网商家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在网上公示商家的量化分级信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18万元。

信网了解到,2018年10月24日,市北区食药监执法人员在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陪同下,现场登录“饿了么”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官方网站,点击四季生鲜(营口路菜场店)页面,发现该页面并未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又随机点击吕氏疙瘩汤(光速厨房诺德广场店)及吉野家(青岛山东路万科中心店)两家店铺页面,发现页面中均未公示量化分级信息。

同时,市北区食药监还接到宁夏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涉案线索移送材料: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审查“饿了么”平台入网商家青岛印象一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未对入网商家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在网上公示商家的量化分级信息。

食药监执法人员于2018年10月24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运营的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商家“四季生鲜”(营口路菜场店)、青岛印象一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未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同时,在“饿了么”平台上的吕氏疙瘩汤(光速厨房诺德广场店)及吉野家(青岛山东路万科中心店)没有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而“饿了么”平台的运营方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也未将该信息进行公示。

而通过查询,此类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18年7月3日,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就曾因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和更新许可证,被罚款15万元,并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9月5日,又因其未在网上公示餐饮商家的量化分级信息,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从重处罚:罚款18万元。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杨宇宣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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