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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新皓斯购买一套房 交完定金发现被抵押了

2019-04-22 16:39:24
来源:信网
作者:孙宝震
责任编辑:芃芃

信网4月22日讯 孙先生看好了京华海悦的房子,去年10月交了5万定金,正准备签正式购房合同时却发现是在建抵押的房子,孙先生心里开始没底。“万一开发商不解压,办理房产证就成了问题。”孙先生称,签合同之前没有被告知在建抵押的问题,现在申请退还定金,对方迟迟不肯退。青岛新皓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回应:“定金根据法律要求不会退,在建抵押的告知书我们贴在售楼大厅。”负责人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当事人已经在走法律途径,具体情况自己也不清楚。

之前有过买房经历的孙先生这次购房格外谨慎,经过多次沟通了解,孙先生于2018年10月29日向岛新皓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交了5万元定金,第二天通过销售要来购房合同,准备交钱,仔细审查后却发现了房子是在建抵押房,孙先生称这一点在签认购书时并没有告诉自己,孙先生心里犯起了嘀咕。“我原来在深圳那边买的房子就是在建抵押,付完钱,开发商没去解压,好几年办不下来房产证。”

孙先生对售楼处刻意隐瞒在建抵押的情况感到不满,要求售楼处退还定金。“在建抵押确实是常见现象,但不等于所有消费者都接受,毕竟是存在购买风险的。”在多次向售楼处反映情况后,2018年11月青岛新皓斯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姓徐的负责人向孙先生签一份承诺书,并约定于12月7日前退还孙先生的5万元购房定金,然而承诺书却迟迟未能履行。

据信网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表述,出卖人因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据了解京华海悦项目由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开发,正处于建设中,预计2019年年底交房,当前由青岛新皓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代理销售。

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无法取得联系。

随后,信网联系到青岛新皓斯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建抵押不是大问题,在客户网签时开发商会对房屋进行解压。“关于在建抵押我们有告知义务,相关通告在售楼处都有公示,客户说我们没有告诉他,这个无法取证,不能说我们违约。”京华海悦房屋在建抵押的问题并没有落实是书面,只是工作人员口头告知。

约定退还定金的时间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2019年4月19日孙先生向薛家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5万元购房定金。“购房合同甲方是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所以律师建议先起诉中海外房地产,如果败诉会再次上诉。” 信网见习记者 孙宝震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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