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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上购买的永福春茶业生产日期比执行标准日期还早

2019-07-04 08:41:46
来源:信网
作者:李美玉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7月3日讯 国人对于茶叶的喜爱情绪向来高涨不落,而普洱茶由于保健功效多样,因而备受宠爱。但近期,冯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称,他在拼多多网购平台上的“永福春茶业”店铺购买了老班章普洱生茶饼,到货后却发现茶叶的生产日期比产品执行标准发布日期还要早。冯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普洱茶生产日期作假。李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浮山路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0532-80889431),目前该商品已经售罄,没有样本用来进行质量检测,如果买家认为购买的茶叶有问题,可以直接要求店铺退货退款。

“近期想购买一批普洱茶,考虑到便捷问题,我选择了网购。在搜索商品的过程中,我发现青岛地区一家名为‘永福春茶业’的店铺销量及评价不错,便决定在这家购买。”冯先生告诉信网,他是陕西人,于6月11日在拼多多网购平台购买了15提老班章普洱生茶饼,共花费31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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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饼外包装 来源:信网)

“由于购买的数量不少,所以收到快递后,我便仔细核对了茶叶的数量及质量问题。”冯先生告诉信网,当他查验到茶叶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时,感觉到不对劲,冯先生质疑道:“我购买的这批普洱茶饼产品执行标准的编号为GB/T22111-2008,该执行标准的发布日期是2008年6月17日,但生产日期是2008年3月12日,生产日期比产品执行标准发布的日期还要早,说明茶叶的生产日期作假。”信网了解到,冯先生购买的普洱茶产品执行标准编号GB/T22111-2008,发布日期确为2008年6月17日,实施日期为2018年12月1日,该标准状态为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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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网)

随后,冯先生便根据店铺的发货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虹路28号”向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举报,申请执法部门依法处置永福春茶叶店。

6月27日,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经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未在城阳区青虹路28号发现被冯先生举报的“永福春茶叶店”,执法人员已将店铺不在该地址经营的情况告知拼多多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据了解,冯先生网购茶叶的店铺地址并非在城阳区,而是位于李沧区。李沧区永福春茶叶店的经营人王女士告诉信网,城阳区的地址仅是商品的发货地。王女士称:“我们售卖的茶叶不可能出现日期作假的问题,所有商品都是符合生产标准的。”

对此,李沧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浮山路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店铺的老班章普洱生茶饼已全部下架,“店铺方表示冯先生购买的茶叶属于库存清理品,由于目前库存茶叶已经售罄,所以我们无法进行取证检查。”该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执法人员已向冯先生购买的普洱茶厂家进行联系,“生产厂家解释称茶叶的包装日期比压饼日期晚一年,而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却错印成压饼日期,实际应该印包装日期。”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没有该商品的样本进行质量检测,所以只能监督店铺满足客户的退货需求。该工作人员称:“若买家认为购买的茶叶有问题,可以直接要求店铺退货退款,如果店铺拒绝,可以向我们反映,执法人员会给消费者一个公道。”

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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