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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证就实施终止妊娠手术 青岛锦华妇科医院被处罚

2019-08-02 16:05:30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8月2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锦华妇科医院因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实施无痛人流等终止妊娠手术,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罚。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青岛锦华妇科医院通过上述违法行为,共获得违法所得9004.6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及《山东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为该医院应从重处罚。

7月23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青岛锦华妇科医院上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4.61元,罚款人民币36018.44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来到了位于青岛市即墨区冯家河村天熙养生城内的青岛锦华妇科医院,该院李院长回复称,被处罚一事属实,但是这其中有一些误会。

“我们是一家保胎医院,不做终止妊娠手术,所以没有产科。但是有很多来医院的病人,已经胎停,会出现流血的情况,所以我们会给清理,也就是清宫。”李院长介绍说,也就是因为这些情况,才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的。

对于上述情况究竟是否属于终止妊娠手术,医院在被处罚后,也没有过多纠结,现在已经通过审批,设立了产科。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婴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医院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要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像类似于青岛锦华妇科医院的情况,市民如果发现,可以及时拨打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执法人员将进行核实。如果属实,将依法进行处罚。信网记者 岳祥

[来源:信网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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